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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游泳救生员社会指导员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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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举办游泳救生员社会指导员的通知
关于举办游泳救生员(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初级)培训的通知
为更好地为我市西区广大体育从业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体育职业培训中心计划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29日期间开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初级)”、“游泳救生员(初级)”培训班。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 主办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
鉴定(考核)单位:广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培训与考试时间:
(一)、游泳救生员(初级):2014年6月3日——6月14日
2014年6月15日鉴定考试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初级):2014年6月17日——6月29日
2014年6月29日鉴定考试
(三)、通过游泳救生员鉴定的学员可以报考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初级)
三、培训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游泳池(具体地点参看培训安排表)
四、报名资格:
初级:年满16岁,具备游泳基础、身体健康者;
注意:首次报考游泳指导员必须具备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五、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A4纸)、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2份。
(二)、近期免冠蓝底大一寸相片6张,电子版相片,《鉴定申请表》一份。
(三)、首次报考指导员(游泳)必须提供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六、费用
(1)培训费(含理论课、实操课、场地租用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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