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知道的规范地质取样方法
采样与编录
(一)样品类型及采样方法
系统采集鉴定和陈列标本;采取少量化学分析、光谱、岩石全分析等;根据需要采集同位素、稀土、微量等。采样方法主要为拣块法。
视地质情况采集鉴定和陈列的岩(矿)石标本;对发现的矿体露头或矿化点采集适量的化学分析样、光谱样及光片等。采样方法主要为拣块法。
采集矿石陈列及光片,采样方法为拣块法;采取化学分析样、少量光谱样及岩矿石全分析样,化学分析样为刻槽样和劈心样;按设计采集体重、湿度、松散系数、抗压强度及加工技术样,采集方法有刻槽、剥层、全巷等方法。
(二)化学分析样采样
(1)布样应在观察、分层的基础上进行
(2)样品应沿矿体厚度方向、分矿石类型、品级、分段连续布置。在探槽中的位置一般在靠近编录壁的槽底或编录壁的下部,在坑道中的位置一般在首选壁的下部腰线上或掌子面上。
(3)同一件样不得跨越不同矿种或不同矿层。
(4)同一件样不得跨越不同矿石自然类型及工业品级。
(5)钻孔岩心中,同一件样不得跨越不同孔径。
(6)钻孔岩心中,同一件样不能跨越回次采取率相差较大的回次。
(7)矿层中夹石(脉岩)厚度≥剔除厚度(矿区设计中应确定)时,矿石与夹石分别采样;矿层中夹石(脉岩)厚度小于剔除厚度时,应合并到相邻低品级矿石样中自然贫化。
(8)矿层的顶底板必须各有一件控制样品。
(9)单样样长代表的真厚度一般不应超过该矿种的工业可采厚度。
常用规格有5×2—10×3(铁、铜、铅、锌、钼、镍)、5×2—10×5(锰、铬、铝土矿)、5×3—10×5(锑、汞、钨、锡、磷)、10×3—20×5(岩金、钴土、铍、铌、钽、煤⋯⋯等)。
检查样品重量是否满足规定要求,若误差较大,应及时返工。检查方法通常是用理论重量与样品实际重量相比较的方法。一般允许误差不超过±15%
误差计算公式:
误差Q=[理论样重(Q1)-实际样重(Q2)]÷理论重量(Q1)×100%
样品理论重量公式Q=V×D(V为样槽体积、D为矿石体重)
V=i×h×L(单位cm)(i为样槽宽度、h为样槽高度、L为样槽长度)
化学分析包括基本分析、组合分析、全分析、物相分析等。分析项目根据矿石中有益、有害组份及工业用途决定。
(1)基本分析
目的是了解矿石中主要有益、有害组份含量,为圈定矿体,划分矿石类型和品级,进行资源量估算提供依据。
(2)组合分析
目的是了解矿体中具有综合回收利用的有益组份或影响矿石选冶性能的有害组份含量,分析结果可用于伴生有益组份的储量计算或划分矿石类型及品级。组合分析取样由几个至十几个(或更多)的基本分析的副样组合而成。组合原则是按基本分析样长比例提取采样重量。组合样重量一般100—200g。
(3)化学全分析
目的是全面了解各种矿石类型中各种元素组份的含量。化学全分析样可利用组合分析副样或单独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一般每个矿区内每种矿石类型可作1—2件。
(4)物相分析
目的是了解某些矿床的自然分带和确定矿石自然类型。物相分析样可在基本分析副样中抽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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