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的分类及主要形式在科技发达,人民安居乐业的 21 世纪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多数人家里都有一台自己的电脑。网络不断发展,上网变得更加方便,随时随地都可以在网上购物,看新闻,玩游戏。那么网络广告多我们而言并不陌生, 随处可见, 那么网络广告都有哪些分类及主要形式呢? 在网络环境中人人都可以发布信息,从广义上讲相当多的个人信息,比如,寻人、征婚、挂失、求购等, 都具有“广而告之”之意。“广告”一词来源于拉丁语(advertise) , 本义为“诱导”、“注意”和广而告之的意思。广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的广告即商业广告。对广告的定义也使随着人类的认识而不断的发展的。 1890 年以前,西方社会对广告的定义一般是:广告上有关商品或服务的新闻。认为广告是与新闻报道类似的传播手段。其主要作用是告之。 189 4 年, 美国现代广告之父 Albertlasker 认为, 广告是“印刷形态的推销手段”。强调广告是推销, 有劝服的意思。而影响最大的是美国营销协会的定义, “广告是有可确认的广告主,对其观念、商品或服务所作之任何方式付款的非人员性的陈述与推广”。我国广告法对广告的定义是: “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归根到底,广告是一种有效的信息传播活动,本质是为产品或服务所作的销售讯息。就网络广告本身而言, 其性质跟传统的广告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发布和传播宣传“煤体”有差别,因此我们可以说网络广告就是但网络广告与通过其他方式传播的广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有着自身的特点。从表面上来看,虽然网络广告和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介上刊登的广告存在着显著差异,但是它和电视广告似乎没有区别。还有的学者认为, 网络广告具有三个传统广告所不具有的特点:第一,覆盖范围广; 第二、交互式广告; 第三、广告经营者的范围广。我们知道,所谓广告就是广而告之, 即在宽广的范围内告诉别人有关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因此, 覆盖范围广应当是所有广告形式的共性, 而不是网络广告多独具的特征。现在通过卫星传播, 几乎世界上每一个角落都能收看到卫星电视节目, 能够收听到广播节目: 随着交通工具的日益发达,即使外国的报刊杂志也能在世界上所有地方都能得到。也许会有人说, “我们根本看不到外国的电视节目”,其实只要发展了卫星接收装置,而且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允许,我们就可以收到, 这只是一个硬件建设问题, 就好像我们如果没有配置足够好的计算机和带宽足够的网络运输线路, 我们同样无法看到外国甚至本国的网络广告一样。所以说, 网络广告的特点应该是其他传播媒介广告不具有的,而只有网络广告才具有的特点。通过对网络广告多基于的网络传播媒体与其他传播煤体的比较, 我们不难发现网络广告拥有了与传统广告多无法比的新特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 络广告具有强烈的互动性(Interactive) 互动性是人际传播的特点。网络之所以是一种新的传播形式,其原因正在于此。由于互动性,网络的媒介特性都被淡化,可称为“反煤体特性”。我们把它理解为一种直接的沟通, 有现场交往的感觉, 所谓虚拟就是此意; 而它同时又具有大众传播的广泛性特点, 甚至提供了全球范围直接交往的可能, 并消除了几乎所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也正是因为有了网络广告互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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