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民宿管理规定.docx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民宿管理规定
民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发展观光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民宿之管理,依本办法之规定;本办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法令之
    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
    、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
    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
第四条 民宿之主管机关,在中央为交通部,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 (市)
    为县 (市) 政府。
第二章 民宿之设立申请、发照及变更登记
第五条 民宿之设置,以下列地区为限,并须符合相关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规定:
    一、风景特定区。
    二、观光地区。
    三、国家公园区。
    四、原住民地区。
    五、偏远地区。
    六、离岛地区。
    七、经农业主管机关核发经营许可登记证之休闲农场或经农业主管机关
      划定之休闲农业区。
    八、金门特定区计画自然村。
    九、非都市土地。
第六条 民宿之经营规模,以客房数五间以下,且客房总楼地板面积一百五十平
    方公尺以下为原则。但位於原住民保留地、经农业主管机关核发经营许
    可登记证之休闲农场、经农业主管机关划定之休闲农业区、观光地区、
    偏远地区及离岛地区之特色民宿,得以客房数十五间以下,且客房总楼
    地板面积二百平方公尺以下之规模经营之。
    前项偏远地区及特色项目,由当地主管机关认定,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
    查後实施。并得视实际需要予以调整。
第七条 民宿建筑物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部墙面及天花板之装修材料、分间墙之构造、走廊构造及净宽应
      分别符合旧有建筑物防火避难设施及消防设备改善办法第九条、第
      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
    二、地面层以上每层之居室楼地板面积超过二百平方公尺或地下层面积
      超过二百平方公尺者,其楼梯及平台净宽为一点二公尺以上;该楼
      层之楼地板面积超过二百四十平方公尺者,应自各该层设置二座以
      上之直通楼梯。未符合上开规定者,依前款改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办理。
    前条第一项但书规定地区之民宿,其建筑物设施基准,不适用前项之规
    定。
第八条 民宿之消防安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间客房及楼梯间、走廊应装置紧急照明设备。
    二、设置火警自动警报设备,或於每间客房内设置住宅用火灾警报器。
    三、配置灭火器两具以上,分别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显处所;有楼
      层建筑物者,每层应至少配置一具以上。
第九条 民宿之经营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客房及浴室应具良好通风、有直接采光或有充足光线。
    二、须供应冷、热水及清洁用品,且热水器具设备应放置於室外。
    三、经常维护场所环境清洁及卫生,避免蚊、蝇、蟑螂、老鼠及其他妨
      害卫生之病媒及孳生源。
    四、饮用水水质应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
第十条 民宿之申请登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民宿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Zhou666999
  • 文件大小51 KB
  • 时间2021-07-0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