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车辆,完善行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效率,降低行车费用,制定
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所有车辆。
二、 各部门审批职责
总经办:负责部门用车、车辆开支费用、车辆大项修理、车辆事故处理方
案的审批。
行政部:负责本公司车辆的统一调度、维修、保养、年 /季度检测、出车
费用、违章行车和事故处理等综合管理。
财务部:按审批意见支付车辆开支及维修保养等相关费用。
各部门:按规定提出用车申请,并配合行政部对公司车辆的调配与管理。
三、 车辆派遣原则
原则上不允许非公务用车;
客户接送用车优先;
严重影响经营的紧急事项用车优先;
急重病患者或严重工伤人员救治用车优先;
因事定车和一车多办事原则;
出车任务基本均衡原则;
未携带重物或贵重物品外出办公者,原则上乘坐市政公交车辆前往;
在车辆不紧张情况下,经理级及以上职级人员外出公务时,原则上可予 以派车;但有紧急用车任务时,仍以紧急任务用车为先。
四、派车程序
五、车辆配置原则
除总经理外,所有部门和人员不配置专车,公务车辆均服务于本公司
经营业务,并统一归口行政部管理与调派。
六、用车申请
凡有公务用车需求的部门由本部门提前填写〈〈派车单》,注明用车事由、 人员、出车地点、出车时间和办事预估时间等内容,经本部门主管领导进 行必要性审查后发总经办复核,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可预测的用车需求,需提前半个工作日申请;非预测性的突发事件用
车可临时联络总经办和行政部协调派车
可预测用车事项而未提前申请
的,其用车延误和工作延误由用车部门白行承担责任。
七、 用车审批
车辆由公司统一归口行政部调派,除行政部直接、间接隶属之上级主管
人员外,未经特别许可,车辆由行政部全权调派,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 无权调派公司车辆。
行政部接到各部门和人员用车需求后,根据所办事项的轻重缓急合理安 排和调度,能够一车多办事的,尽量一并处理。
若因车辆紧张,不能满足用车部门申请之需求时,行政部须提前回复用 车部门,要求申请部门用车改期。
非公务用车需求的,由用车人向总经办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用车,未
经批准,非公务用车不得派遣。
行政部应根据〈〈派车单》及实际派车情况建立〈〈派车单》 ,标明外出车
辆去向、使用部门和人员、主要用途、出车司机、出车时间、估计回程
时间等,以便于派车参考和管理监控。
八、 出车规定
司机按行政部指派任务出车,没有经行政部签核〈〈派车单》的不得出车。
司机接到〈〈派车单》后,须积极出车,并检查所有出车证件,齐备后方
可出车。出车时要谨慎、文明驾驶,严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 不系安全带,闯红灯、行车抽烟、听耳机音乐、非免提接拔电话和酒后 或困顿驾车等违章出车。
司机须严格依〈〈派车单》指定之地点和路线出车,未经行政部指派, 不得随意更改派车用途、路线和目的地。
出车办事力求务实、高效,力争在签核的时间内返回,因故不能按时
回公司者,司机要主动联络行政部知悉和调配。针对他人非公务原因改
变原派车用途的,要婉言谢绝,公务原因改变原派车用途的,要及时请
示行政部同意后方可。出车中途有事项安排调整的,按行政部调度为准。
司机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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