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出入库核查制度
(1)质量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药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
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特殊管理药品及需冷藏药品应在 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3)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4)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 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①药品包装的 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 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 法、
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②验收整
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③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 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 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 语和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④验收 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 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 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⑤验收进口药品, 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 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港、澳、 台药品应凭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 证》、《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 进口批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验收。⑥验收首营品种, 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5)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 8
个月的药品不得入架。
(6)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按规 定程序上报。
(7)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 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 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 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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