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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 局
汉发改代赈[2006]382号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汉中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
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代赈办)、财政局:
根据省发改委陕发改代赈[2006]1111号《关于下达2006年 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2006年财政预算内 以工代赈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此次安排的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国家扶贫开 发工作重点县,同时兼顾其他贫困地区的贫困乡村,主要解决与 群众温饱及脱贫致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着力改善贫困地 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请按照《汉中市以工代赈实施管理细则》的 规定,认真做好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及劳务报酬发放等方面的 工作。
二、 此次下达的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总投资2668
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180万元,省财政配套45万元, 市配套资金209万元,县配套资金234万元。市配套资金视财政 落实情况另行下文,分类资金安排和建设任务为:
1、 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投资13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 110万元,市县配套22万元。新修基本农田750亩,恢复及改造 中低产田1300亩。
2、 农田水利建设。计划投资561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 450万元,省财政配套15万元,市县配套96万元。新增灌溉面 积6550亩,改善灌溉面积2390亩,修建河堤1950米。
3、 县乡村道路。计划投资149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1220 万元,省财政配套25万元,市县配套245万元。新修道路48. 7 公里,改造道路170公里,修建桥梁12座611延米、吊桥及漫水 桥7座。
4、 人畜饮水工程。计划投资29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 245万元,省财政配套5万元,市县配套49万元。解决14346人、 4825头畜饮水困难。
5、 水毁工程修复。计划投资18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 155万元,市县配套31万元。改善灌溉面积600亩;恢复道路12 公里、桥梁5座117延米。
三、 认真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项目实施中,除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外,要优先组织当地贫困群 众参加工程建设,并参照当地农民务工报酬标准,做好“劳务报 酬”发放工作,严禁克扣和拖欠。
四、 按照国家有关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要求,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可通过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或网站、公示 栏等途径,对以工代赈计划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 按照国家发改委“省管项目”的要求,各县区要严格执 行以工代赈计划,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 和资金规模。对个别因条件发生变化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逐级 上报省发改委批准。
六、 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 18号) 和《关于推行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陕财办农 [2005] 59号)以及《汉中市以工代赈实施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各县发展计划局要及时将项目录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 测信息系统,并会同财政局加强对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报账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以工代赈计划 的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并配 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各县发展计划局应于11月30日前将计划转发到各项目建设 单位,并抄报市发改委备案。
附件:汉中市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表
二0 0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以工代赈 预算内 计划 通知
抄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市政府。
抄送: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扶贫办。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55份
汉发改代赈(2006) 382号文件附件
汉中市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表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
汉中市200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
性质
建设起
止年限
2006年计划
合计
地方配套资金
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
以工代
赈资金
其中:劳 务报酬
小计
省财政
市配套
县配套
镇巴县
491
409
82
82
40
42
一、基本农田建设
24
20
4
4
2
2
楮河流域基本农田建设
镇巴
新建及中低产田改造350亩
新、改 建
2006
24
20
4
4
2
2
新增及改善基本农田350亩
其中:
麻柳滩乡
新建及中低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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