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质量标准.doc美容美发企业星级评定与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容美发(理发)企业的星级分类和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内各种经济性质的美容、美发企业的星级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O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 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9666—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 7916-1987
化妆品卫生要求
GB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 10270—1996
3、星级的划分和依据
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的技术要求
、技术力量所占比例及主营方向划分为星级美发店、 星级美容店、星级美容美发店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各分为五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 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的档次越高。
、建筑结构、设备设施、装潢档次、技术力
量、卫生及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水平为依据。
4、基本要求
1美容美发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美容美发企业的设置应与城镇建设和居民的生活需求协调发展。
4. 3美容美发企业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9666规定。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5、星级评定和星级管理原则
、分级评定的方法。企业按规定自愿向有关的星级评定 委员会申请(申请表见附录B),由星级评定委员会按评定权限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按 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分细则(见附录H)执行。
,7天内应通知该企业做好评审准备工作, 60天内完成评审工作,并向企业公告评审结果。
3星级评定实行单店归类考核,即星级美发店不作美容方面的要求,星级美容店 不作美发方面的要求;如企业由若干分店、附属店或连锁店等组成,则按各店实际情况 分别单独评定星级。
、附录C至附录G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全面考核综合打分评定。 其中:经营规模与建筑装潢、设施设备、技术力量每项标准分为20分,服务质量标准分 为25分,卫生与消毒标准分为15分,合计总分为100分。
5判定各等级的标准分为:95分以上为五星级,89-94分为四星级,80-88分为三 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低于60分则不予评定星级。
等级管理
1凡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美容美发企业,都可按本标准进行等级评定和悬挂标志 牌营业。
,没有预评的企业,不予以 正式评定等级。
,由行业专家和有关管理人员组成评审机构按标准予以 评定,经统一公布,并发给企业等级标志牌。
。
,到期后企业应报经评审机构重新审定原等级或申报更 局等级。
,需要取消所评等级中规定的项目,或停止使用某些 设施设备时,应重新向评定机构申请评定。
(州)级评审机构,实行分级评审和管理。
,市(州)级评审机构负责本
区域二星级以下等级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区域三星级以上企业的推荐工作。
,并负责对市(州)级 评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0市(州)级评审机构应及时将评审结果报省评审机构备案,备案表见附录I, 由省级评审机构统一公告评审结果。
7、监督管理
1美容美发企业的等级评定和等级标志牌管理实行监督管理员制度。监督员应具 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经省级评审机构统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执业证书有效期四年,期满 后应重新复查确认。
3监督员受省级和市(州)级评审机构的双重领导和管理,各市(州)区域各 设一名监督员。
监督员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a) 参与企业评定前的预评审和评定后的监督、抽查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b) 及时向省、市级评审机构书面汇报抽查情况或建议;
c) 向被检查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并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d) 执行省、市级评审机构后交给的任务;
e) 秉公办事,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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