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讨论稿) 科室功能和任务: 临床营养科是负责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营养治疗的临床医疗科室。其主要功能和任务是: 1. 完成临床营养的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疾病与营养代谢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2. 完成营养门诊及住院病人( 包括危重症患者) 的营养状态评价、营养诊断工作(各种疾病状态和/ 或营养不良的评价、诊断); 3. 确立营养治疗方法( 肠外、肠内营养、治疗膳食、基本膳食); 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开列营养医嘱; 4. 实施营养治疗全过程:包括肠外营养、肠内营养液、匀浆膳等的配制;治疗膳食的称重、配制及基本膳食配备和制作并运送至临床各病区患者的床前。 5. 根据临床营养学理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相关性药品( 肠外、肠内使用的氨基酸、脂肪乳、矿物质类、维生素类及营养复合制剂等)。科室执业条件: 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一)人员配备 1. 营养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掌握临床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 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医院技术职称编制配备医师、技师、护士、膳食操作间管理员,按技术工种编制有厨师、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2. 营养科主任是本单位营养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应具有营养学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及相应医疗专业技术职务。 3. 营养科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营养科工作 1 年以上, 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4. 膳食操作间管理员应当具有烹饪学基础,并取得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 营养科医师要求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营养医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 1:100 。 6. 营养技师不少于 2 人。 7. 营养科护士人数不少于 2人, 要求护理专业毕业, 取得执业护士证书, 完成相应治疗工作。 8. 营养科厨师要求烹饪院校毕业,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营养厨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 1: 25-30 ,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9. 营养科护理员(配膳员)人数与床位比例为 1:35-45 ,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工作内容的培训。(二)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仪器设备等营养科应设立完善的营养治疗工作区域, 包括营养门诊, 营养代谢( 实验)室、肠外营养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膳食操作间等。营养科室位置应与病区相邻, 具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建筑面积, 工作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营养科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住院患者数量的需要。科室总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为: 三级医院不低于 :1 , 其中膳食操作间 1m2:1 , 其它工作区域 :1 。二级医院不低于 1m2:1 ,其中膳食操作间 :1 ,其它工作区域 :1 。各功能区工作面积及分区符合工作要求。科室及功能区标志明显, 与医疗机构其它科室样式、规格统一。 1. 营养门诊: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房间,配备门诊工作的设施用品,包括计算机及相应营养软件、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测量软尺等。 2. 营养代谢(实验)室由称量室、精密仪器室、毒气室及操作室四部分组成,建筑面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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