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
潮社规办[2012] 02号
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2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精神,经市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 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项目立项的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基本原则,面向全市 组织申报;规划项目立足潮州、面向广东、关注全国,突出应用 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对策性问题研究,特别要倾向于对潮州经 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具有地方特色问题的研究;研究方法
提倡发挥集体智慧,进行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研究。
二、 规划项目类别
规划项目类别分为团体项目和一般项目。团体项目共设2项, 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共设10项,每项资助1万元;立项不 资助项目根据申报的数量和质量确定项目数。项目可以是申报者 根据《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 规定的选题范围,自行设计具体研究课题进行申报;也可以是申 报者根据本人从事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进 行申报。
三、 成果体现方式
成果体现方式: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三类。专著类一般要 求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系列论文、调研报告要求立项之日起1 年内完成。
四、 申报资格和要求
凡在本市工作,机关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具备主持规划 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均可申报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科研及教学工作者申报项目要求具备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 咼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者须有两名副咼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的同行专家推荐。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
务。每位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
五、 申报办法
L)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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