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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证书制度管理办
法
“双证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强学生的职业素质和 实践能力,实现一专多能,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 争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 意见》(教高[ ]16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 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教高[ ] 3 号)的精神
以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等职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度,是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 和就业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的重要举措。职业 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是劳动者就业的通行证。在获得学历证 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既是对高职院校毕 业生的基本要求,也是我院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劳动 法》,实施劳动准入制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有效措施。
二、“双证书”制度的涵义
1. “双证书”制度是指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 级证书)制度,即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 能等级证书。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必须至少取得一种与所学专 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学院要求所有学 生必须参加英语应用能力 A级或B级考试、普通话、计算机等级 考试。
2. 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考核成绩 合格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同时取得本专业对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 书、院级以上外语等级证书方可毕业。
三、师资队伍建设
1. 建一支高素质的 “双师型 ”教师队伍。鼓励教师经过参加技能
考试、技能培训、寒暑假入厂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得职业资格证 书。
2. 突出实践教学,强化技能训练,培训学生综合素质。
3. 加强校企合作,提升学生就业。聘请企业、行业内专家承 担教学、考评员工作。
四、基本要求
1. 在校各专业学生必须考取本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
2. 凡是没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不能毕业。
3、 鼓励学生考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以提高学生的就业选择 能力,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4、 各系专业教研室根据本专业岗位需求,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的职业(工种)。
五、考核标准与考核内容
1、考核标准: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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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2、考核内容:技术等级考核包括技术应知(理论考试)和应 会(实际操作)考核两项。应知考核内容包括技术基础知识、专 业理论知识和技术安全知识,考核方式以笔试为主。应会考核则 考操作技能。应知应会均采用百分制,以 60分为合格。
六、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择
对已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职业(专业),学生原则 上应考取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对尚未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 度的职业(专业),学生可考取相近或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 书;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就业取向,结合未来职业发展变化的需 要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组织与考核
1•经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我院设立了金昌市第 八国家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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