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管理网络
(一) 决策管理监督机构
本社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 3个决策管理监督机构。
(二) 中层管理服务机构
本社内设办公室(另挂财务部)、营销配送部(即县农渔产品营销配送中心) 水产育苗部、渔需物资部、基地生产部等 5个中层管理服务机构。
(三) 基层水产养殖片组
本社根据养殖社员分布情况设立 等9个基层水产
养殖片组。
(四) 管理网络图
、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或职责)
(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1、 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 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为社员人数的五分之一。 代表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2、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 1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临时召 开社员(代表)大会:
(1) 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议;
(2) 监事会提议;
(3) 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3、 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4、 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与股金额相结合的一人多票方式, 但单个社员不得超过总票数的白分之二十。
5、 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一个 社员(代表)最多只能代理
2名社员(代表)。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社员(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6、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 5天向社员(代表)书面报告 会议内容,否则社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7、 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 审议、修改章程;
(2) 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 决定增减注册资金和股金转让;
(4) 决定合并、分立、终止、活算;
(5)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6) 决定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决定社员认购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单个社员认购股金最高份额和 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的最低份额;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
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需要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理事会制度
1、 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理事7人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5年,可连选 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2、 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
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召开理事会议由理
事长主持,应邀请监事长(或监事代表)列席,必要时可邀请社员代表列席。列
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3、 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如有渎职失职、营私 舞弊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理事会应严格执行各种报告制度,按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本
社生产、经营、服务和内部管理、财务等情况。
4、 理事会的职权:
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 事项;
讨论决定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讨论决定入社、退社、除名和继承;
讨论决定对社员与职员的工资、奖励和处分;
根据本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
聘用或解雇本社职员;
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
履行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5、 理事长的职权:
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
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组织拟订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
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提请聘请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组织落实本社的各项任务;
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6、副理事长、理事的职权。协助理事长工作,并对分管工作负责。
监事会制度
1、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对 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由监事 3人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 1人。
2、 监事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 召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通过, 方能作出决议。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 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3、 监事会议由监事长主持,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应 在接到通知10日内作出响应,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4、 本社理事、财
水产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