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环境整治指导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对省市安排我县的2013年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对列入范围内的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使全县农村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推动我县城乡建设新发展,建设更加美好幸福的家园,为“开放、创新、生态、幸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1、实施规划布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列入2013年整治任务的全县611个规划布点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后的村庄达到《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中的一星级以上“康居乡村”标准,其中经济条件较好和重要窗口地带的规划布点村庄达到二星级“康居乡村”标准,并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4个。
2、实施非规划布点村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列入2013年整治任务的全县529个非规划布点村庄进行环境卫生整洁,突出生活垃圾、乱推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实施环境卫生整洁后的村庄全部达到《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中的“环境整洁村庄”标准。
3、实施村庄规划优化行动。在调优、调定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村庄的自然地理特点和历史人文特征,充实完善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村庄各项建设活动,注重对村庄地形地貌和传统机理的保护,强化对村庄环境整治的引导作用。
4、实施特色村庄保护行动。开展特色文化村庄调查,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保护和修缮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建筑,培育特色文化村庄。
5、实施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行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巩固提升全县农村公路养护、河道管护、村庄保洁及绿化管护“四位一体”长效管护建设成果,进一步拓展管护范围,提升管护水平,推动农民群众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使村庄环境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三、实施步骤
1、全年整治工作部署:
2013年,全县列入整治范围的1140个自然村庄,涉及15个镇(开发区),134个行政村,其中611个规划布点村庄中居住人数小于30户的自然村125个,30—50户的298个,大于50户的188个。529个非规划布点村庄中居住人数小于30户的266个,30—50户的约占157个,大于50户的约占106个。(各镇村庄类型及整治任务分解情况见附表1)。
根据市安排,2月底前需完成整治任务的51个,上半年793个,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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