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才能改革农村的金融
长期以来禁锢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一道主要障碍,终于要被清除了。开放准入,对于长期以来举步维艰的农村金融市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封闭的农村金融市场无法形成必要的竞争格局。没有竞争,广大农民和农村企业的多种金融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农村金融的性质决定了在地广人稀的农村,提供零售金融产品与服务成本巨大。这就要求农村金融的提供者坚持不懈地开发符合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不遗余力地压低运营成本。否则,让农户和企业为低效率的运作而支付高额利率是不公平的。但是,没有竞争的压力,没有任何农村金融机构会有动力压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甚至连亏损的农信社也照样盖豪华大楼和买豪华轿车。
在农村金融市场既定的条件下,现有的供给者做不到的,不意味着新进入的提供者也做不到。一种意见认为,在某些农村边远地区,全部存款和贷款的业务量仅能勉强维持一家农信社的生存。如果放开市场,新进入者和现存的农信社必然两败俱伤。这种看法的错误在于把垄断条件下的效率视做既定的参照物,而忽略了竞争条件下效率改善的潜力。退一步讲,即使某个地方仅能容纳一家提供者,取舍也应该由市场裁决。这种竞争中胜出的农村金融机构,最有可能方便、快捷、持久地满足农民和企业的金融需求。
在没有竞争压力的条件下,很难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的。虽然经历了注资和产权改革,很多农信社仍然无法按照商业化原则运作。就像受到溺爱的孩子难以自立一样,垄断者受到的保护越久,就越没有活力。面对自己制造出来的没有活力的垄断者,政府想要撒手也难,只好没完没了地补贴和救助。由于“太少而不倒”,监管者也只好任凭资不抵债的农信社继续经营。如此一来,受到政府关照的农信社的股东,只好接受相伴而来的干预。于是,便乐得当旱涝保收的固定收益投资者,其结果是放弃属于自己的公司治理责任。
鉴于这种恶性循环,人们曾经期盼通过增加流量来促进存量的改革,并从整体上改善农村金融的供给。但如果长期限制市场准入,何来流量?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有可能成为打破这种恶性循环的突破口。银监会公布的试点方案在放宽准人的同时,还允许对现存的农信社进行兼并、收购和重组。这样还有可能在存量和流量两个方面取得进展。
行文至此不难理解,放开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禁锢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一道主要障碍,终于要被清除了。可以想象,如果不再出现新的波折,要不了很多年,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万马齐喑的垄断局面就会被打破,民有官办的农信社在竞争压力下,要么实现商业化运作,要么被一批有活力的私人银行所取代。到那时,中国城乡的融资难问题将得到根本的改善。
试点允许在村镇建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还标志着在对待合作制问题上,银行监管当局理念的变化和务实的态度。无论是农信社还是农村合作银行,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金融组织。在2003年农信社改革试点之后,大多数农民已经不是农信社股东,原先的农信社社员的模糊地位随之丧失。目前中国农村现实中确实需要农民自发建立为社员服务的合作类金融机构。在那些商业化农村金融鞭长莫及的地方尤其有必要。银监会的试点为这种最基层的、自发产生的农民信用合作社,扫除了监管障碍。 银监会的试点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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