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doc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朱砂分院及村卫生室: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 用药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现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唐德胜
副主任:高绍强支部书记
谢从跃副院长
洪伟副院长
委员:曾宪丹
办公室主任
冷小兵公卫科主任
周光琼住院部主任 文强门诊部主任
崔贤庆朱砂分院负责人
楚继会护理部主任
廖邦继
药房人员
张存云 简畅
内科医生
外科医生
罗燕
妇产科医生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 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政管理方面的法令、条例、规章制度等。
2、 确定本院用药品种范围;讨论药品的正确用法;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 严重的药品和制剂。
3、 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决策及执行情况。
4、 检查库存药品、病区药品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的质量情况。
5、 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提出淘汰品种的意见。避免药品不必要 的积压和重复购买。
6、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基本用药范围,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 基本用药名单;编制药品集或协定处方手册,按期修订,增删品种。
7、 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临床用药进展、新药动态、药物评价、 药事法规等讲座,提高医师、护师和药师的业务水平,促进交流。
8、 监测药品不良反应,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9、 监督库房药品存放,检查医师处方和用药情况。及时通报不合理用药情 况。定期检查医师处方,每月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处方一次。
10、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11、 年终向院领导和全院医护人员报告有关药品的重大审议事项及采取的措 施。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分管领导直接牵头并开展工作。成员 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 任务
1、 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 录,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每两年一次)药品品种范围。
3、 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由 药剂。
4、 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5、 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
6、 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7、 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二) 活动内容和方式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药师杳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杳合理用药情况;进行 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2、 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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