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项目评价指导意见
为深入开展定向招商项目促进活动,提高定向招商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目的,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目标绩效考核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评价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项目的综合评价,体现出引导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调整振兴的目的。
(二)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和标准要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代表性,能够准确评价出项目的质量,以及对我市产业发展的影响。
(三)可比性原则。评价指标要以定量和共性指标为主,以定性指标为辅,实现在不同产业项目间进行对比。
二、评价范围
在我市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的内外资项目,均须到市实施定向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进行评价,评价后分别向市发改局、商务局申请备案纳入定向招商重点内外资项目考核。
三、评价程序
(一)在内外资项目备案前,项目落户单位或引进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办公室进行评价,内资项目评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外资项目评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二)办公室按产业目录和指标标准进行评价,确定项目的产业类别,是否为产业关键环节项目,并出具《项目评价表》。
(三)项目落户单位或引进单位持《项目评价表》到市发改局、商务局备案,纳入考核。
四、评价指标
(一)投资方资信(25)
1、企业影响力(10)。属于世界500强、中央直管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1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100强企业、中国创意产业高成长百强企业、中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网络媒体企业和中国国家级科研所等企业投资的项目得10分;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等国家级品牌企业投资的项目得8分;拥有省著名商标或名牌等省级品牌和由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得6分;拥有地市级著名商标、名牌等地市级品牌和拥有发明专利权企业投资的项目得4分。
2、资产状况(5)。项目投资方注册资金在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1分。
3、纳税额(5)。项目投资方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在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1分。
4、信用等级(5)。项目投资方获得国家、省、地市级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1分;银行信用等级为AAA级、AA级、A级的,、、1分。
(二)项目质量(75)
5、注册资金(15)。项目注册资金在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分别得15分、12分、10分、8分、6分。
6、合同投资额(15)。属于新兴产业、服务外包、科研教育、中介机构产业的项目,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分别得15分、12分、10分、8分、6分;其
招商项目评价指导意见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