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融资(国内保理)业务案例风险分析 2014-08-14 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新朋友】点击标题下蓝色字“供应链金融”免费关注【老朋友】点击右上角分享本页面的内容到朋友圈一、金成兴龙背景金成兴龙公司始建于 2003 年5月,法人代表张某,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主要经营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等的批发零售。企业财务报表显示,截至 2009 年 11月, 公司资产总额 ,其中流动资产 亿元,固定资产 亿元,负债总额 亿元,净资产 亿元,资产负债率 % 。近两年来,金成兴龙公司大量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但其所投资兴建的固定资产项目因土地手续不全及其他原因没有投产运营,资金占用较大。自 2009 年以来,借款人经营出现问题,还款能力下降,加上自身融资额及对外担保额较大,对经营失去信心,想借机逃废银行债务,大量转移资产,企业绝大部分资产均已不在法定代表人名下。与金成兴龙公司有应收账款关系的企业 A、B、C三家公司的情况如下: A公司, 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金 250 万元,主营钢材等的批发零售; 2005 年被信用评级公司评为 A级;银行未结清贷款 1490 万元;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B公司,成立于 2003 年,主营钢材、生铁等的批发零售,注册资本 50万元,总资产 3000 万元;银行未结清信贷业务余额为 0;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C公司,成立于 200 6 年,注册资金 500 万元,主营钢材生铁、汽车配件、橡塑制品、工程机械、金银制品等的批发零售;银行未结清贷款 100 万元;在银行发生过欠息记录。三家公司与金成兴龙公司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关系,金成兴龙公司规模相对较大, 从大型钢铁企业以优惠的价格批发到钢材后,加价分售给包括这三家公司在内的一些小公司。二、业务办理及风险形成 2009 年9月 17日,金成兴龙公司因为流动资金紧张,向莱芜市 H银行申请办理保理业务 726 万元,由应收 A公司 万元、B公司 万元、C公司 369 万元账款做抵押。保理业务是 H银行近年来主推的一项业务品种,由于有真实贸易和物流做基础,风险相对不大,H银行近年来已做了 2亿多元的保理,从未发生过不良。与以往的保理业务一样,H银行对金成兴龙与三家公司的贸易往来情况进行了考察,确认属于真实贸易往来。同时这三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经济实力支付应收账款,三家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做了确认,承诺 2010 年3月 20日将有关款项付至 H银行指定账户,并追加 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H银行经办人员在该笔业务审批后,与借款人、担保人、债务人签订了相关合同, 并在人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进行了查询,发现以上三笔应收账款均未被质押、转让。H银行经办人员随后按相关要求在该系统中登记了这三笔业务的信息,包括质权人、出质人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等,并及时下载、打印了登记证明。随后, H银行向金成兴龙公司发放贷款 726 万元,期限 7个月,用途购材料。 2010 年,金成兴龙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被追索代偿 200 万元,随后又被起诉和资产保全,承担 2050 万元担保责任,导致金成兴龙公司资金链断裂,各家银行的信贷业务形成不良,该笔保理业务到期未能收回。经了解,金成兴龙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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