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店铺合伙方案
店铺奖励分红机制
一、 双方权益
1、 甲方(授权方)拥有店铺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2、 乙方(被授权方)拥有双方约定的店铺投资分红权和奖励分红权。
3、 投资分红,指的是按现金投资金额占店铺估值 (或双方约定的经营保证金总额) 的比例进 行的收益分配。
4、 奖励分红,指的是按照约定甲方以奖励的形式授予乙方的除乙方投资分红以外的收益分 配。
二、 合伙形式及店铺估值 合伙形式、店铺估值以双方的约定执行并进行经营和收益分配。
三、 合伙人筛选
1、入 职一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含见习期) 。
2、合伙投资的优先顺序为: 本店员工、 本店直属销售管理人员、 本品牌的销售管理部门 全体人员、公司全体人员、公司员工亲属、外部客户。
3、见习期员工不得参与合伙。
4、所有人员按优先顺序都享有投资和分红权利。
5、奖励分红权仅限本店铺二星级及以上员工。
6、无奖励分红权的员工可享有投资分红权。
7、非 本店铺人员投资比例超过 60%的,则本店铺不具备奖励分红资格。
四、 投资及收益分配
1、店 长岗位的投资分红与奖励分红的分配权重为 1:1,即获得 10%的奖励分红权须投 资比例不低于 10%,如投资比例为 5%则对应奖励分红也为 5%
2、导 购岗位的投资分红与奖励分红的分配权重为 2:1,即获得 5%的奖励分红权须投资 比例不低于 10%,如投资比例为 5%则对应奖励分红则为 %
3、员工晋升和降级,则对应权益在晋降级完成后次月生效
4、 双方约定的经营指标(年度净利润或目标完成率等)未完成时,奖励分红取消
5、 投资分红和奖励分红最高分配比例如下
权益分配
三星店长
二星店长
一星店长
三星导购
二星导购
一星导购
投资分红权
30%
30%
30%
15%
15%
15%
奖励分红权
10%
5%
无
5%
2%
无
五、 退出机制
1、 合伙协议到期,合作及相应权益自动终止,双方结算完成后 30日内,甲方无息返还 乙方的保证金,奖励分红权益自动取消。
2、 甲方因品牌授权、经营场所变更、经营权利转移等情况发生的合作终止, 甲方应提前 20天以上告知乙方。乙方享受正常的经营收益
(完整版)店铺合伙方案(奖励机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