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问题导向 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和经常性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制度性、规范性、程序性和权威性。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拟就如何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作些粗浅探讨。
这些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仍不容忽视:如检查项目偏多,问题导向不鲜明,针对性不强;听干部汇报成绩多,听群众反映问题少;形式轰轰烈烈,过程走马观花,结果不了了之,从而导致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和权力的重要形式,目的是为了检查法律法规在各地的执行情况,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推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突出问题导向是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旨所在。只有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执法检查才能有的放矢,才能彰显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才能更好地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选好执法检查题目,重点要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检查相关法律的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要抓住“检查”实质,就是要查法律法规实施结果如何、是否异化走样,了解法律法规内容是否不尽科学合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怎样改进等等。检查的过程不能只是囿于召开一个座谈会,听听汇报、走走看看这些程序性安排,而是要通过“微服私访”、民意调查、媒体曝光、网络举报等形式,去真正发现问题,并敢于对违法行为“亮剑”,这样才能更好地督促有关方面、引导全社会树立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唯有如此,人大执法检查才有其价值意义,才有其生命力之所在。
要发挥人大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纠正。要突出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预先对从各方面收集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梳理,善于在现场发现和核实问题,及时总结分析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可以探索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衔接起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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