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
(分红型)
开发背景
国际市场接轨的最新产品
满足客户的突出需求
弥补市场组合险销售空白
产品简介:投保范围
出生30日—50周岁
身体健康者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金额,若本合同附加的“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减少为零。
缴费方式
十年、十五、二十年期交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投保范围
出生30日至50周岁身体健康者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缴费方式
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保险责任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共12种重疾。
一、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七、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八、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九、瘫痪
十、严重帕金森病
十一、严重Ⅲ度烧伤
十二、主动脉手术
三倍重大疾病保障
投保举例
客户张先生,今年30岁,男宝宝0岁,家庭年收入20万元;目前投资市场震荡,缺乏安全稳定的理财渠道,张先生想为孩子预存一笔教育金,同时也作为家庭理财的工具,因此选择中国人寿的瑞鑫产品组合计划。
至80岁
至80岁
保险期间
19700元
18550元
100000
10年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
1150元
100000
10年
附加瑞鑫重疾提前给付
合计每年缴费
首期保费
保额
缴费方式
险种名称
宝宝:0岁男孩
每年投资:19700
投资期限:10年
三年一领生存金生活多彩
3岁
80岁
。。。
合同生效后,每三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8%,直至80周岁
6岁
一重收益:
生存返还
0
3
6
9
12
75
78
8000元
8000元
8000元
8000元
8000元
8000元
……
……
8000元/年 x 26次
高额领取祝寿金人生精彩
二重收益:
80周岁时
祝寿金
30万元
三重收益:
三倍储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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