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广播电视媒介经营管理案例
本章主要内容
广播电视的经营管理
广播电视法规
广播电视职业道德
第一节 广播电视的经营管理
一、广播电视管理的概念
1、经营管理的概念
“通过合理利用人力和物质资源来计划、组织、影响和控制,进而实现组织(经营)目标的过程”。
——[美等《电子媒体经营与管理》
2 广播电视经营管理
是广播电视学与管理科学的结合,即运用广播电视组织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通过计划、组织、分配、指导、控制及协调,以高效达成广电传媒传播和经营目标的行为过程。
一、广播电视管理的概念
3、管理的视野——社会大环境框架 广播电视的经营管理不仅指广电媒体内部的管理流程,同时广电媒体作为社会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必然与社会结构的其他组织发生互动。
一、广播电视管理的概念
媒介组织运行于社会环境之中
科学技术
法律规范
政治体制
其他社会结构
伦理道德
经济体制
媒体组织
二、我国广播电视的领导模式和管理职能
1、“条块结合” :省、自治区、市广播电视厅(局)受该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和广播电视部双重领导,以同级政府领导为主。
2、“三位一体”:宣传工作、事业建设、行业管理
美国是文化产业的始作俑者。作为世界上文化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他们有哪些独到之处?他们的做法对我们有什么借鉴意义?
一、政府规制和市场力量“两手”和谐共舞,以求最佳博弈效果。
FCC,即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在美国广播电视业的成长史中,FCC的“调控之手”出现在每一个关键拐点。作为直接向美国国会负责的独立政府机构,FCC创立于20世纪30年代。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通讯法》,并成立FCC,负责管理州际和国际之间的广播、电视、卫星、有线电视和电话等通讯服务,承担包括牌照的发放和档案管理、分析投诉、调查市场状况、举行听证会以及发展、执行监管政策等责任。美国所有商业和非商业的广播电视牌照均由FCC核发。
根据《1996年联邦电信法》的法律调整和确认,美国放宽了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和电信的交叉媒体所有权限制,规定有线电视无须申请特许就可以运营电话业务,鼓励电信和互联网业进入传统媒介市场。新法案打破了媒体间的壁垒,允许各个不同媒体在市场上互相渗透,大大促进了电子媒体的竞争。如电信业、互联网业快速进军传统媒体,加大了传统媒体的技术含量,同时高新技术产业也从传统媒体中获得了巨大的信息资源,双方在规模、资源和市场方面都有了极大的突破。经过几年的发展,美国排名前十位的媒介集团都是包括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卫星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出版、电影、唱片、电话、互联网、体育、零售、广告等众多产业的综合性跨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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