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周口供电公司党组关于县局股级干部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改革, 健全县级干部管理制度, 造就高素质股级干部队伍, 为深化县局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根据省市电力公司有关干部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县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局股级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股级干部是指县局所聘任的中层干部。第四条股级干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六)依法管理原则。第二章体制与管理第五条县局应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设置股级干部岗位。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密切、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第六条职数及其管理(一)县局本部部门股级干部职数一般为 2 人; (二) 县局本部部门正职按正股级管理, 副职按副股级管理; 基层站所正职一般按副股级管理,副职一般按职工管理。第七条股级干部任职时间从县局聘任之日算起。第三章任职条件与资格第八条股级干部任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维护企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 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 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工作业绩突出; (三)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熟悉有关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 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熟悉县局有关生产经营业务; (四)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团结合作, 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第九条股级干部提拔任职应具备以下资格: — 6—(一)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一般为后备干部; (三)提任正职年龄一般不超过 42 周岁,应在同级副职岗位上工作满 2 年以上; (四)提任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 38 周岁,应具有 3 年及以上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 (五)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要求。第四章任职年龄及待遇第十条股级干部任职年龄界限: (一) 股级干部男年满 50 周岁, 女年满 48 周岁( 当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时, 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原始出生日期为依据); (二) 股级干部每届任期为 2年, 以宣布任职时间为起始时间; (三) 在股级干部换届时, 距规定任职年限不够一个任期的, 聘任到本人年满规定年龄的当月,次月不再聘任; (四) 因年龄原因退出干部岗位的股级干部, 除岗位工资待遇不变外,其它奖金及福利待遇按一般职工标准执行。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或不得聘任领导职务: (一)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的领导职务; (二)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的, 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后未逾 5 年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不得担任领导职务; (六)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县局党委另有规定的。第五章选拔任用第十二条选拔股级干部,主要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第十三条组织选拔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 沟通酝酿; (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 (三)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在征求本局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 向局党委提出任用意见和建议; (四) 局党委充分酝酿, 党政主要负责人意见一致后, 集体研究决定; (五)征求协管方意见; (六)需要任前公示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 8—(七)进行任职谈话和任职前廉政谈话; (八)宣布任职。第十四条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二)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争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测试; (五)民主测评; (六)根据测试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七) 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 在征求本局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向局党委提出任用意见和建议; (八)局党委研究决定; (九)征求协管方意见; (十)任前公示; (十一)进行任职谈话和任职前廉政谈话; (十二)宣布任职。第十五条公开招聘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二) 面向本单位公布招聘岗位, 明确岗位职责, 任职条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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