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行业整治方案
为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进一步改善XX县区“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荐考核,针对小餐饮店(含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洗浴场所、小网吧等“五小”行业存在的问题,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五小”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改善“五小”行业的卫生现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五小”行业的综合整治,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整改未达标的“五小”单位,全面提高“五小”行业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卫生意识;“五小”行业证照齐全率达100%以上;主要卫生设施配备率达95%以上;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整洁;各功能区域布局合理,标示标识清楚;确保XX县区主、次干道“五小”行业卫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的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条块结合,由点及面,整体推进。坚持条块结合,部门与街道、社区联动;由点及面,从抓薄弱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着手,逐步推开,整体推进。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以小餐饮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其他行业同时跟进;以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软件管理为重点,立足整改达标,务求取得实效。 (四)疏堵结合,强化监管,长效管理。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视疏导工作,切实解决好下岗人员等“五小”行业经营人员的实际困难,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又无法整改的,要引导其转行就业或在规范的经营场所经营。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步骤 根据今年创卫工作的总体安排,从3月份起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再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25日—3月31日)县创卫办要在县内的新闻媒体、交通要道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卫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单位内部和管理范围内广泛宣传创卫标准和要求。 (二)强化整治阶段(2014年4月日-月日) 各成员单位先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标准和任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工作,整治结束后,形成整治报告,统一报县创卫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钉子户”,由创卫办抽调各部门力量集中整治。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4年月日-月日) 对整治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评估,如有整改不到位或存在的薄弱环节再行整改,直至问题得到全面的解决。 (三)巩固提高、迎检阶段(2014年月日-月日) 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小组的检查。
五、职责分工 (一)卫生部门负责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洗浴场所等行业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逐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经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食药监部门负责小餐饮店(含夜宵摊点、食品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依法吊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托幼机构内食堂的整改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城管部门负责督促“五小”行业门店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取缔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对“五小”行业破损或陈旧的门面要督促业主及时修补清洗,取缔无证流动摊贩和拆除有关违章建筑。 (五)文化部门负责做好小网吧、小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整治达标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六)环保部门负责环境项目准入把关,负责查处不按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要求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 (七)工商部门负责小副食、小熟食、小蛋糕店等现场制售食品店和有形市场内小食品行业的日常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台账索证制度,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不达标的“五小”行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户。
(八)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 (九)质监部门负责小食品生产单位整治达标工作。 (十)建筑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建筑工地食堂、副食店的管理达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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