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节 处方调剂部分
一. 处方 概述
概念
处方是由注册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 、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查对, 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 医疗文书。处方包含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监督管理权限
卫生部负责 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 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 监督管理。
问题
处方书写、调剂不规范处方书写、调剂不规范
未建立医、药、护之间良性互补、合作、用药干预制约机制
不合理用药严重,药疗纠纷不停。
处方笺格式与内容不规范 五花八门 式样内容各异
不合理用药尚反应在:
据报导住院病人输液使用率>90%
输液加药率约90% 有 加药超6种
万古霉素用于手术常规预防用药
有 清洁手术过渡使用预防用药、成常规、
联适用药过多
诱发相互作用应引发重视 回顾性调查分析显示(理论值):
某医院报导: % %
% %
某院对43155张处方分析:
2种 % >6种 %
某直辖市10所医院972份病历用药分析
有相互作用 %
国外报导处方或用药医嘱 相互作用发生率
%~%(临床有症状 造成损害)
注意:上述分析: 中国为理论值 国外为有实际 损害
:
属特殊管理 药品
毒副作用大或使用时需医务人员参与
如注射剂、造影剂、非肠道给药制剂、抗肿瘤药品、
抗菌药品、激素类
新药 除非有研究资料证实适适用于OTC自选药
疫苗、菌苗、类毒素、抗毒素及抗血清类药品
传染病、结核病及精神病、青光眼、恶性肿瘤用药品
(1).为门(急)诊患者开具 麻醉药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为一次常见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常见量; 其她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常见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为一次常见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常见量; 其她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常见量。哌醋甲酯用于诊疗儿童多动症时,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15日常见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通常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常见量; 对于慢性病或一些特殊情况 患者, 处方用量能够合适延长, 医师应该注明理由。
(2).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常见量; 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15日常见量; 其她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常见量。
(3).为住院患者开具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该逐日开具, 每张处方为1日常见量。
(4).对于需要尤其加强管制 麻醉药品,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见量, 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见量, 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保留
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 医疗机构妥善保留。一般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留期限为1年, 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期限为2年,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期限为3年。处方保留期满后, 经医疗机构关键责任人同意、登记立案, 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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