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的安全、 合格、有效,防备不合格医疗器械购进和销售,特拟订本制度。
未经或未通过供货者及产品合法性审核的医疗器械不得购进;
在医疗器械贮存库房设置不合格品区,并标明红色色标;
查收不合格的必须注明不合格事项, 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 视详细情况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举措;
超过有效期的库存医疗器械,禁止配送,先行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等待办理;
连锁门店在销售医疗器械时, 发现不合格,或顾客购置后发现不合格并由门店认可的,门店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待办理;
连锁门店不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邻近效期(不能在效期内使用完)的医疗器械应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待办理;
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或门店质管员确认。
. 需要总部销毁的,由仓储部会同采买、财务等部门按环保、绿色、安全的方法销毁;
. 必须门店销毁的,由门店负责人和有关职工共同按环保、绿色、安全的方法销毁。
. 需要退货办理的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办理。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