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管理方案实用制度.docx固定财产清点管理方案合用制度
固定财产清点管理方案合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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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财产清点管理方案合用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固定财产清点的正确性, 清点事务办理有所依据, 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 以达到固定财产管理的目的, 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清点范围及内容
清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财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清点内容包括核实财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财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财产手续可否完满,证册可否齐全等。
第三条 清点方式
( 一) 年中、年关清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最少进行两次固定财产的全面清点,即年
中、年关清点。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 ( 中 )
终时,推行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清点方式,如确因事
情特别,无法办理时, 应呈报总经理同意后, 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 二) 临时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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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因特别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财产清点。 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清点。
第四条 参加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清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 由固定财产实物管理部
门负责详尽落实并追究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办理建议, 财务部门应积极参加清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 其中固定财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 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财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财产卡片, 其他类固定财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财产卡片。
( 一) 总盘人:由总经理室成员担当, 负责清点工作的总指挥,
督导清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 二) 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当, 负责实质清点工
作的推动及推行。
( 三) 复盘人: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清点工作的指挥、
协调工作,以及清点督查之责。
( 四) 清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 负责现场清点详尽工
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 五) 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 ( 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 ) ,
负责会点并记录,与清点人分段核对、的确数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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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协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清点时,固定资
产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 七) 临时清点,亦应设置清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
其职责亦同。
第五条 清点流程
(一) 清点前,由实物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依清点种类、项目编排 " 清点人员编组表 " 及拟订 清点通知 ,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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