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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比办法
为了鼓励我院硕士研究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
生优秀奖学金评比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参评对象:符合“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比暂行办法”评比条件的在读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二、 名额分配:原则上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三、 评选方法:采用导师评级,学生小组评分,研究生会以学生小组评分为主要参考依据组织 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党政办公会议讨论,讨论结果经公示后上报学校。
四、 评级、评分办法
(一) 本学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以及本学年学位课程分数达不到学位分 要求的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
(二) 导师评级办法:导师依据同学本学年的综合表现,给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分别评出 A、B
C三个等级,其中获得A级的学生可以有获得甲等或乙等奖学金的资格,获得 B级的学
生可以有获得乙等奖学金的资格,获得 C级的学生则无本学年评优的资格。
(三)学生计分办法(百分制:思想道德 10分、学习成绩20分、科研能力和成果30分、社 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活动40分(见《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办法 (2012 年9月1日修订)》))。
1 •思想道德表现:
(1) 基础分:6分。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德优良;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则。
(2) 加分: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获得校级荣誉者每次加1分, 。
(3) 减分:受到区级以上(含区级)处分者每次减 3分,受到校级处分者每次减2分, 受到院级处分者每次减1分。
(4) 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上一学年的评优结果不能作下一学年评优的计分依据。
(5) 得分少于4分者(含4分)取消该学年评优资格。
(6) 该项总分10分,超过10分者按10分计。
2•学习成绩:
(1)课程成绩:以所在专业所在年级为单位,该学年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最高者为 19分,
本人本年度的学位课程平均分
所在专业所在年级的最高平均分
注:英语免修成绩不纳入平均分计算范围
(2)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者加1分,凡是通过的均可加分,不限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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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科研能力:
(1)基础分:14分。要求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与同学保持良好的科研合作。
加分:全院统一对本学年发表专著、译著,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著作、论文的研究生进行计 分(已投稿经接受而未发表的专业论文,出具录用证明即可计分。参评论文只能使用一次,即
所计算得到的加分数
以前参评本奖学金使用过的论文不能再次使用。))个人最终加分数=所计算得到的加分数 "6, 本专业最咼加分数
在该学年未发表专业著作、论文的同学的科研加分为 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A. 学术著作:包括公开出版的专著、工具书、科普书、教材、译著等,
字(可根据著作级别适当加分);
B. 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根据排名而定,第一作者计分按100%第二作者计分 按70%第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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