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 年度“ ”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月亮田煤矿为贵州省盘江矿务局下属的一个矿井,该矿于 1966 年开工建设, 1971 年 12 月投产,矿井设计三个采区,能力 60 万吨/ 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 分区抽出式通风, 离心式主扇(主要通风机) ,回采工作面采用 U 型全风压通风,掘进面采用压入式通风。运输方式为大巷采用机车运输, 主井为皮带运输。该矿井有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层 15层, 总厚度为 , 有可采储量 万吨, 主采煤层为 12 #层, 煤层自然倾向Ⅳ类, 属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 %-% ,煤尘具有爆炸性。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吨煤瓦斯含量在 10m 3 /min 以上,一旦停风,极易造成瓦斯积聚。二、事故经过 1976 年5月2日1时 15分, 南二采区一段运输石门出现停风造成瓦斯积聚, 干部违章指挥, 工人在变电所违章送电, 南二一段运输石门电缆接线盒出现失爆产生电火花, 引起积聚的瓦斯爆炸, 当班工人杨登其、姚开文当场死亡,余天武重伤。 1 三、发生事故的时间: 1976 年5月2日1时 15分。四、发生事故的地点: 月亮田矿南二采区一段运输石门。五、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死亡 2 人,重伤 1 人。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略)。八、事故性质: 月亮田矿“ ”瓦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九、事故的直接原因: 1 、南二一段运输石门风机停风后造成瓦斯积聚,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 2 、电器设备出现失爆,工人违章送电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十、事故的间接原因: 1、月亮田矿为高瓦斯矿井, 掘进工作面一旦停风, 容易造成瓦斯积聚。 2、干部、工人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对上级指示、文件贯彻不力, 对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 未按操作规程作业。 3、当班干部违章指挥, 指示工人甩掉安全装置(检漏器) 送电,违章排放瓦斯,造成事故。 4、工人违章作业,出现电缆接线盒失爆没有及时进行处理;采区电工违反规定到变电所送电。 2 十一、防范措施 1 、为吸取事故教训,根据矿生产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重申了机电防爆、通风瓦斯、停(送)电、采掘支护、运输放炮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并对照检查逐项落实, 以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2 、事故前各掘进头均无风电闭锁装置,事故后限期解决并严格了停送电和排瓦斯的制度。 3 、对井下变电所设专人看管,严格跟班电工,瓦检员等主要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4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活动的日常教育, 对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追查分析, 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进行处理。十二、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略) 1981 年度“ ”瓦斯窒息事故一、基本情况月亮田煤矿为贵州省盘江矿务局下属的一个矿井, 该矿于 1966 年开工建设, 1971 年 12 月投产,矿井设计三个采区,能力 60 万吨/ 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 分区抽出式通风, 离心式主扇(主要通风机) ,回采工作面采用 U 型全风压通风,掘 3 进面采用压入式通风。运输方式为大巷采用机车运输, 主井为皮带运输。该矿井有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层 15层, 总厚度为 , 有可采储量 万吨, 主采煤层为 12 #层, 煤层自然倾向Ⅳ类, 属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 %-% ,煤尘具有爆炸性。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吨煤瓦斯含量在 10m 3 /min 以上,出现停风或无风的巷道,极易造成瓦斯积聚。二、事故经过 1981 年9月6 日八点班,由于 11101 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 没有及时封闭, 负责 11101 运输巷瓦斯检查工作的瓦检员何长彬, 在没有认真检查瓦斯浓度的情况下于 12 时左右私自进入已回收停风并打有临时栅栏的 11101 运输外切巷导致室息死亡。三、发生事故的时间: 1981 年9月6日 12时 00 分。四、发生事故的地点: 月亮田矿南一采区 11101 运输外切巷。五、事故类别:瓦斯窒息事故。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 1 人。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略)。八、事故性质:月亮田矿“ ”瓦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4 九、事故的直接原因: 1、 11101 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没有及时封闭, 又未通风,造成瓦斯积聚,达到使人窒息的浓度。 2、瓦检员何长彬业务能力差, 自主保安意识不强, 未经检查瓦斯就进入无风区。十、事故的间接原因: 1 、月亮田矿为高瓦斯矿井,停风或无风的区域容易出现瓦斯积聚。 2、 11101 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 未及时封闭, 又未通风,造成瓦斯积聚。而当时只在该巷设有临时栅栏, 并无明显的“禁止入内”等警示标志。 3、瓦检员何长彬未经检查瓦斯就违章进入无风区, 造成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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