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度“”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月亮田煤矿为贵州省盘江矿务局下属的一个矿井,该矿于1966年开工建设,1971年12月投产,矿井设计三个采区,能力6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分区抽出式通风,离心式主扇(主要通风机),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掘进面采用压入式通风。运输方式为大巷采用机车运输,主井为皮带运输。该矿井有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层15层,,,主采煤层为12#层,煤层自然倾向Ⅳ类,属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吨煤瓦斯含量在10m3/min以上,一旦停风,极易造成瓦斯积聚。二、事故经过1976年5月2日1时15分,南二采区一段运输石门出现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干部违章指挥,工人在变电所违章送电,南二一段运输石门电缆接线盒出现失爆产生电火花,引起积聚的瓦斯爆炸,当班工人杨登其、姚开文当场死亡,余天武重伤。三、发生事故的时间:1976年5月2日1时15分。四、发生事故的地点:月亮田矿南二采区一段运输石门。五、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2人,重伤1人。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八、事故性质:月亮田矿“”瓦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九、事故的直接原因:1、南二一段运输石门风机停风后造成瓦斯积聚,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2、电器设备出现失爆,工人违章送电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十、事故的间接原因:1、月亮田矿为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一旦停风,容易造成瓦斯积聚。2、干部、工人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上级指示、文件贯彻不力,对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未按操作规程作业。3、当班干部违章指挥,指示工人甩掉安全装置(检漏器)送电,违章排放瓦斯,造成事故。4、工人违章作业,出现电缆接线盒失爆没有及时进行处理;采区电工违反规定到变电所送电。十一、防范措施1、为吸取事故教训,根据矿生产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重申了机电防爆、通风瓦斯、停(送)电、采掘支护、运输放炮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对照检查逐项落实,以免重大事故的发生。2、事故前各掘进头均无风电闭锁装置,事故后限期解决并严格了停送电和排瓦斯的制度。3、对井下变电所设专人看管,严格跟班电工,瓦检员等主要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4、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活动的日常教育,对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追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进行处理。十二、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略)1981年度“”瓦斯窒息事故一、基本情况月亮田煤矿为贵州省盘江矿务局下属的一个矿井,该矿于1966年开工建设,1971年12月投产,矿井设计三个采区,能力6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分区抽出式通风,离心式主扇(主要通风机),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掘进面采用压入式通风。运输方式为大巷采用机车运输,主井为皮带运输。该矿井有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层15层,,,主采煤层为12#层,煤层自然倾向Ⅳ类,属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吨煤瓦斯含量在10m3/min以上,出现停风或无风的巷道,极易造成瓦斯积聚。二、事故经过1981年9月6日八点班,由于11101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没有及时封闭,负责11101运输巷瓦斯检查工作的瓦检员何长彬,在没有认真检查瓦斯浓度的情况下于12时左右私自进入已回收停风并打有临时栅栏的11101运输外切巷导致室息死亡。三、发生事故的时间:1981年9月6日12时00分。四、发生事故的地点:月亮田矿南一采区11101运输外切巷。五、事故类别:瓦斯窒息事故。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1人。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八、事故性质:月亮田矿“”瓦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九、事故的直接原因:1、11101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没有及时封闭,又未通风,造成瓦斯积聚,达到使人窒息的浓度。2、瓦检员何长彬业务能力差,自主保安意识不强,未经检查瓦斯就进入无风区。十、事故的间接原因:1、月亮田矿为高瓦斯矿井,停风或无风的区域容易出现瓦斯积聚。2、11101运输巷外切眼回收后,未及时封闭,又未通风,造成瓦斯积聚。而当时只在该巷设有临时栅栏,并无明显的“禁止入内”等警示标志。3、瓦检员何长彬未经检查瓦斯就违章进入无风区,造成窒息死亡。十一、防范措施1、以这次事故原因为教训,各级领导深查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通过这次事故,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重新学习煤矿保安规程及有关瓦斯等安全知识,认真严格按安全规程执行。3、利用班前会、安全活动会等形式,深入细致讲解这次事故的教训,教育群众,教育干部,防止事故重复发生。4、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瓦斯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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