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土地用途分类国家标准土地用途分类.doc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土地用途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用途分类
土地用途分类管制
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即国家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其中,土地分类管制是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和依据;强化土地执法监督,严肃法律责任是用途管制的保障。
一、土地分类管制规则。《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并相应明确了各类土地的管制规则。
1、农用地。即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不包括永久性沟渠)、养殖水面等。分为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和非耕地三个类别。
1
基本农田就是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是确保人民群众对粮食需求的耕地。主要是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城镇或村镇建设规划区外的耕地、交通沿线的耕地和其他国家规定需要保护的耕地。其管制规则主要有:(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2)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保护区的,应取得基本农田占用许可,批准占用的,经修订规划后按占用建设规划区的耕地管制;(3)设立开发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4)禁止在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5)利用基本农田从
事农业生产的应当保护和培肥地力,鼓励施用有机肥料;(6)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7)保护区内耕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时,对耕地地力等级进行评定,保护农田生态环境等等。
一般农田是指包括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其管制规则主要有:(1)一般农田中的耕地禁止被建设占用,却需占用的,批准转用后修改规划按占用建设规划区内的耕地管制;
(2)鼓励一般农田中的耕地后备资源转为宜农耕地;(3)保留现状用途的地类不得扩大面积,散布在区域内的农村居
2
民点不得在原地翻建扩建,应逐步按规划调整布局;(4)除生态保护需要外,限制占用耕地发展园、林、牧、渔业;(5)严禁用于建窑、建房、建坟及堆放固体废弃物;(6)鼓励实施土地整理,通过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搞好土地建设,提高土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等等。 非耕地主要用于园林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畜牧渔业生产及各自必要的服务设施建设。其管制规则主要有:(1)各类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应符合规则;(2)严禁非农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地和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用地及优良草原,限制占用一般园林牧用地;(3)鼓励通过水土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荒漠化、盐渍化,扩大园林牧渔业用地面积。
2、建设用地。即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
用地等,分为建成区和规划区两个类别。
建成区内的土地管制规则主要有:(1)实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功能定位;(2)对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废弃土地挖潜,以某区域(或单位)土地利用率的高低确定是否对该区域(或单位)投入增量

土地用途分类国家标准土地用途分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gorynich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21-12-08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