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椒园镇庆阳小学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国发办【 2012 】 53 号)精神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宣恩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 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科学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培养和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不断提高我校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及充满活力的校园。二、实施目标切实减轻小学生学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实施原则(一) 保证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要坚持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即: 坚持育人的宗旨, 让学生在运动中陶冶情操、磨练意志、培养团结协作精神。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运动规律, 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二) 保证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要坚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原则。我校依法治教, 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 开齐开足并上好体育课, 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教师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 深化教学改革,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体育教育教学和科学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三) 保证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要坚持遵循全面性原则。即:体育运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要面向全体学生,要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 要促进小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全面发展; 要在普及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和体育训练, 不断提高学校运动成绩, 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四) 保证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要坚持与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原则。学校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 排入课表,形成制度,并结合“体育、艺术2 + 1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创建活动, 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 积极创建小学快乐体育园地, 加强学生课余体育训练。要结合学校实际, 广泛开展各类体育竞赛, 大力开展主题鲜明的集体体育项目和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 从而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五) 保证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在开展体育运动时, 认真组织实施过程, 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避免和防止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四、组织机构为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有效落实,我校成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黄再言副组长: 陈晓瑛李建峰成员: 黄宇汤三英唐守成杨序才杨昌富张良才周明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陈晓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落实的日常工作和督导考评工作。五、实施内容(一)开齐开足并上好体育课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并上好体育课。任何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教育部规定的小学体育课课时 1—2 年级每周 4 课时, 3—6 年级每周 3 课时。 2、我校应因地制宜,增加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创新活动形式, 推广增强学生心肺功能的长跑运动。逐步提高学生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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