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班组考核规定
龙佳( 2007 )06 号 2007 年 3 月 19 日
为了企业的发展,激活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经
济效益,经公司反复研究,并对厂长、炉台长等一线生产管
理人员多次咨询分析研究,特对冶炼班组工资考核规定如下
,并于 2007 年 4 月份开始执行。
每班定员 20 人(其中班长 1 人、副班长 1 人、炉前工
2 人、加料工 9 人、拉料工 6 人、配电工 1 人)。
一、产量考核:
1、产量工资:合格品按 55 元/吨、降级品按 45 元 /吨核
算。
2、各炉台长以精整产量为准考核。
二、质量考核:
1、产品合格率为 % ,高于或低于每个百分点均按
元进行奖惩。
2、合格品:即 ≤Mn ≤ ,同时 Si ≥17 。
3、降级品:即 Mn 或 Si 其中有一项不在范围之内均定
为降级品。
三、电耗考核
1、基数电耗为 4200kwh/t (按电力部门抄表计算)
2、合格品节约每度电奖励 元;超出每度电惩罚
元。
3、降级品按上述标准的 80% 执行。
四、炉前成本考核
1、炉前所用铁质材料按 2kg/t 进行考核。
2、节约 1kg 按 元进行奖励。
3、超出 1kg 按 元进行惩罚。
五、停电考核
1、停电坐班工资按每人每天
2、停电做工工资按每人每天
10 元计算。
25 元计算(特殊情况另定
)。
六、班长津贴:班长津贴按 元 /吨提成,副班长津
贴按 元 /吨提成。
七、系数分配:总系数为 ,其中班长、副班长系
数为 ,炉前工、加料人员、拉料人员为 ,配电工为
。
备注:每月由班组记录考勤及有关核算工资的材料,经
部门负责人(炉台长)审批后交办公室核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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