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医疗纠纷防范
医疗质量管理与医疗纠纷防范
2012年3月28日
内容提要
医院核心制度
医疗纠纷原因的分析
医疗事故的概念
医疗告知知情同意书
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作用
医疗纠纷的防范
医疗纠纷的处理预案
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六 查对制度(二)
一、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一)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
(二)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三)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四)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手术切除的组织,原则上均应送病检。
六 查对制度(三)
二、药房查对制度
1 .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3 .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 l )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2 )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3 )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4 )查对姓名年龄;( 5 )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六 查对制度(四)
三、输血查对制度
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3. 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 24 小时,以备必要查对。
四、其他部门:检验科、 病理科、临床护理等
七 三级查房(二)
要求:
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中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一级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目前病情及所用的药物,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将摘要记入病程录内。
七 三级查房(三)
查房内容:
一级医师:每天上下午各查房1次,熟悉经管病人的病史、诊断、治疗和辅助检查结果。掌握病情变化,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对治疗情况和相关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进一步诊疗意见;遇有疑难问题或病情突然恶化者,随时向上级医师报告;了解经管病人的思想动态和情感反应,做好沟通工作;上级医师查房时,要做好准备,报告病情及目前诊治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负责记录并执行上级医师的查房指示,并将摘要记入病程录内。休息日上午必须对经管的病人进行查房。
七 三级查房(四)
二级医师 :每天查房1次,认真听取一级医师的病史汇报,审核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并作好重点补充;对疑难危重病人进行重点检查讨论,解答一级医师提出的问题,提出分析意见和进一步诊治的方案;指导一级医师诊疗工作,提高一级医师的“三基”能力,规范一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纠正一级医师操作中的不足;对疑难、危重病人及时向三级医师汇报,提出问题和自己的想法,征得三级医师的处理意见。
七 三级查房(五)
三级医师:每周查房2次。新病人入院,三级医师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查房。对所需查房的病员,在了解病历资料和诊治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归纳、评价,根据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或指导明确的诊断途径、措施、治疗和检查的方法;对疾病的诊治和预后作出判断;考核下级医师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对相关疾病的诊疗进展作出讲解;组织疑难、危重、手术病例讨论或向科主任汇报,提交科室或全院会诊。
八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一)
(急)诊就诊应有门(急)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建议<不适随诊>及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八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二)
、书写责任人: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由经治医师于患者入院后24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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