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7—9月,中央文明办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根据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广文明委[2012]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为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迎检测评达标,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对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2年版)目标为重点,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要进行拉网式排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分环节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或整改方案,并立即着手整改,保证全面达到或超过《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标准。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今年测评工作主要涉及重点工作、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活动和公共关系5个测评类别,测评方式以暗访为主,具体形式为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材料审核。结合我局职责,重点工作任务(详见附件2)主要涉及:开展学雷峰、讲文明树新风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深入开展餐饮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文明餐桌行动;
达到公共环境优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实现公共关系良好的目标;按照“千名党员干部进街道、共建文明社区”活动的要求,深入联系小区、楼幢开展宣传教育和为民办实事活动;按照“包街”工作的要求,在“包街”责任区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012年5月31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建立迎检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自觉参与。
第二阶段:对照标准,综合整治(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测评体系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市局采取模拟自测、不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迎检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对照测评体系要求,全面收集整理归档软件资料。邀请市文明办来我局调研指导工作,帮助发现和整改问题。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迎接考核(2012年7月31日至10月30日)。针对薄弱环节和问题,各负其责,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到位,全面做好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市局成立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迎检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迎检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局长对迎检工作负总责,责任领导是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责任人是迎检工作直接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制定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各责任单位迎检工作方案于6月5日前报市局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工作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建立迎检工作联络员制度,各责任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信息上报和资料准备等工作,联络员名单于6月1日前报市局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周一前上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便于领导掌握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迎检工作会,听取迎检工作汇报,通报迎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迎检工作困难和问题。建立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6月18日前,各责任单位将迎检软件资料(相关工作或活动的计划措施、实施过程、结果经验等文字、图片)收集整理归档交市局迎检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工作舆论氛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熟悉测评体系,引导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到迎检工作中来。通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饮食用药知识宣传活动,增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使创建工作人人皆知、主动参与,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推动创建工作
深入开展。
(四)强化考核督导,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市局迎检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与暗访、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区域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落实。对不能如期完成迎检工作目标任务或严重失职、对局迎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参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创建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评优工作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件1:
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迎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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