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8月1日13时05分许,在永安市洪田镇生卿
村路口路段,发生一起死亡5人以及车辆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三明市委、市政府及永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对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违法行为2873
起(监控抓拍2745起,现场查处128起)。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走访、检查“两客危”企业16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客一危”企业座谈会1
次在整
约谈“两客一危”运输企业1次。三是强化路面管控。
逢六逢九统一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旅游客车专项治”、“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
为整治,,等各项行动,并确保取得实效。
合行政执法大队。今年以来,持续采取高压执法态势,继续抓好“打非治违”、治超、水路监管等执法业务工作,保障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稳定。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
派出所。今年1-8月,共查处“五类十项”严重违法行为579
33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19辆次,检查车辆19981辆次,查处车辆400辆次,。
派出所。今年1-8月,共查处“五类十项”严重违法行为579
is,车安
其中客车超员4起,超速213起,酒驾醉驾8起,货超载5起。特别是能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现状,每天轮流排1个警组上路加强县乡道路的治安交通巡逻和纠违,最大
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四)肇事驾驶人与事故
车辆情况。,男,41岁,汉族,住永安市小陶镇西学村52号,驾驶证号:
350420197306023539,档案编号为350420304553,准驾车型A2,初次领证时间2003年9月22日,驾驶证核发机
关为广东省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2012年12月
11
日转入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性能均正常,且未见有突发的肇事车辆为闽
GY7137号江铃牌JX6606DA中型普通客车,发动机号码:A8100818;车辆识别代码:
LJWBJCDZ3AX000668,机动车所有人为永安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公司地址为福建省永安市燕西中山停车场,公司负责人叶家浩,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7年09月30日,车辆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交强险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保险单号:
PZDS201635040000000035,保险有效期至2017年09月25日,该车投保座位险70万元/座。(五)检验、鉴定况。1.《司法鉴定意见书》(闽中联司鉴字[2017]343证实本次事故即将发生时,闽GY7137号中型普通客车的行
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性能均正常,且未见有突发的
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发生。2.《司法鉴定意见书》(闽中联
司鉴字[2017]372、373号)证实闽中型普通客
GY7137号车即将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54km/h。
(六)事故现场情况。
。现场位于永安市205国道2299Km+720m路段,道路呈东偏西走向,东北往永安市洪田镇方向,西往永安市小陶镇方向,南侧为山体和洪田镇生卿村路口,北侧邻河,水泥路面,现场道路为右转急弯进入直线路段,路面完好,急弯路段施划中心单实线,直线路段施划中
心单虚线、人行横道线、车道边缘线和监控设备,弯道两端线路段的北侧车道留有肇事车辆左前轮制动侧滑印一条,;,两侧硬路肩各宽
设有急弯警告标志和叉路
」告标志,
-is.
设置双向两车道,直
,,河边距水面高度落差
,
不属于《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规定中需要设置路侧安全防护设施的路段,未被列入危险路段。2.
天气情况。事故发生时为阴天。七)人员伤亡和直接经
济损失情况。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和车辆损坏,直接经济
损失为441万元,其中死亡赔偿金384万元、丧葬费
7万元、。二、事故应急救
援
处置及善后情况(一)事故信息接报情况。2017年8月1
日13时10分许,永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该事故车辆邀人员落水的报警后,立即指令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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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大队、巡特警大队、洪田派出所以及120急救中心、交通施救中心等应急联动单位派员救援处置。并按照规定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指挥和协调各部门开展救援。事故处理民警和其他救援力量40余人携带救援装备于
13时35分许到达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救援。
现场处置情况。永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冯永建具体负责现场指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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