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或被占用现象。
5、资源性资产相关数据与国土部门及林业部门的数据出入比较大。
6、部分由上级拨款在各村居形成的资产未办理移交手续,其权属各村居无法确认。
四、意见建议
一是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区两办下发的五个意见文件要求以及其他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的文件规定,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乡镇级层面要严把审核关,把村财乡(镇)管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对村三委干部的管理教育,特别是重点村,督促村干部自觉做好农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坚持村报账员工作例会制度,加大对乡镇农经员及村居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资产管理知识,提高村级资产管理水平。
三是对上级拨款在村级形成的资产能否由区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分类制定资产管理权限,明确资产所有权,如所有权需移交村级的应及时完善移交手续。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自查报告
仓山区农村农业局经管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的函》(中农函〔2022〕14号)文件精神,根据仓农〔2022〕159号文件要求,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查报告及各村上报的清产资料为依据,自2022年5月起,城门镇全面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
一、检查验收范围
此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共计覆盖城门镇下辖25个行政村。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围绕摸清集体家底、理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主要对以下五方面内容进行验收评分。
。本辖区范围内所有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全部纳入清查对象。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查报告及会计账簿为依据,对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全面进行清查核实。检查各村是否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进行填报;是否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审核严格,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填报的资产负债汇总表是否与农经统计年报数据相衔接;资源性资产清査登记汇总表是否与国土调查等数据相衔接。
。主要包括:自查各村是否将集体资产中央有关政策,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各村是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权属界定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制度。
。主要包括:各村集体产清查数据是否于2022年5月15日前准确完整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城门会计中心、城门经管站是否按时完成清产核资数据审核、校验、上报等工作。
。主要包括:各村于2022年3月底均已成立村集体经济专门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向全体经济组织成员授权的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对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的资产按程序申报处置;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按程序纳入账内核算;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或无法支付的债务按程序核销。集体资产按照资产类别登记入账,实行资产账管理;由会计中心和经管人员认真指导、审核、报区、镇经管部门备案。
。主要包括:我镇2022年3月6日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赵旭宇同志为组长的城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以镇长翁强同志为组长的城门镇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抽调了班子成员、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自查报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