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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定继承.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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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三章 法定继承
第1页,本讲稿共59页
第一节 法定继承概述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
二、法定继承的基本特征
三、法定继承的适用
第2页,本讲稿共59页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一、法定继承的主体不同
(四) 适用的范围不同
案例
第26页,本讲稿共59页
第一,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
结婚证,但尚未举行结婚仪式,或尚未同居
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另一方得以配偶的身份
继承遗产。
第二,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论分居的时间
长短,分居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仍可以配
偶的身份继承遗产。
第三,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已达成离婚协议,但在依
法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仍
可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
第四,夫妻双方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
中,或在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前,一方死亡
的,另一方仍可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
第27页,本讲稿共59页
(一) 均分说
(二) 不均等说
(三) 折衷说
第28页,本讲稿共59页
(一) 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
(二)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一
般情况下均等的原则
(三) 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可以不均等原则
第29页,本讲稿共59页
(一) 酌情分得遗产的主体
(二) 酌情分得遗产的法律特征
(三) 酌情分得遗产的法律保护
第30页,本讲稿共59页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继
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
的遗产份额,或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由其继
承人承受的一项继承制度。
第31页,本讲稿共59页

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或者与
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
时,可以多分。
,不
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
或者少分。
,也可以不均等。
第32页,本讲稿共59页

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

的人。
第33页,本讲稿共59页
1.酌情分得遗产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
于遗嘱继承。
2.酌情分得遗产的人只能是继承人以外的人。
3.酌情分得遗产的份额,应根据具体情况而
定。
习题
第34页,本讲稿共59页
一位70岁的老母亲张氏,1950年时与前夫李达生有一子陆通(跟养父的
姓),李达与其表哥(姓陆)原先讲好此子过继给其表哥(因其表哥的妻子
没有生养),两年后(1952年)李达死了,一年后李达的表哥就把此子带走
了,之后张氏就没有再见过这个儿子。因为后来其李达的表哥调往一个很远
的地方工作了,自从带走孩子后就没有了联系。
1954年时张氏继承了其前夫李达的遗产(一破烂两层木板楼房和后面一
间小房,共计62平方米左右)。
后来张氏在1955年的时候与现在的丈夫结婚,1956年时两夫妇另外建了
两间房屋(约33平方米)。到1958年时房屋改造,政府将所有房子收了去,只
留下一间自留房自用(约15平方米),然后政府又扩建了4间房(约60平方
米)。到1979年时政府退回收去的房屋,张氏夫妇并将政府后来扩建的房屋
一并买下了。1986年时房产开发公司将房屋拆了重建,建好后回迁分得房屋
两套,单间一间,当街门面两间,其中多出的面积由现在的家里人 一起购买
下来。(现在所有房产的产权证上一直都是用张氏的名字)张氏和现在的丈
夫生有4个子女,大儿子54岁了,小儿子也40岁了,中间还有两个女儿(已出
嫁),一家人一直到现在都和睦的生活在一起。
现在陆通听说此事后,就前来认亲,想得到财产。问:



产,那么将来陆通是否还可以有这边的继承权呢?
第35页,本讲稿共59页
,一直与公婆或岳父母一起生活的,或者虽不在一起生活,但是,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丧偶儿媳、女婿只是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经济上或生活上有一定的资助和照顾的。
,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再婚的,离开了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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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