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研究.doc学年论文院系: 财税学院专业: 财政学班级: 财政一班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提交日期: 2015 年 9月 11日广财经大学教务处制姓名学年论文成绩评语: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说明:指导教师评分后,学年论文交院(系)办公室保存。题目:目录一、高速公路收费行为合法、合理、合适性判断(一) 收费是否合法…………………………………………………… 1 (二) 收费是否合理…………………………………………………… 2 (三) 收费是否合适…………………………………………………… 5 二、目前高速公路收费存在的问题(一) 收费偏高…………………………………………………………… 6 (二) 收费资金管理不规范……………………………………………… 6 三、实现高速公路收费合理合法性对策(一)适当调整车辆通行费标准……………………………………… 6 (二)加强高速公路的建设监管,增强百姓对高速公路运营的知情权………………………………………………………………… 7 (三)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相关法律法规。………………………… 7 中文摘要: 2015 年交通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主要针对公路的收费期限以及统借统还制度进行了调整, 高速公路将可能延期甚至永久收费, 这使得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再一次成为舆论热点。本文针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的相关内容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合适性判断, 进一步探讨高速公路收费存在的制度以及操作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关键词: 高速公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借统还收费期限 Abstrat : In 2015 the Ministry munications issued the "toll roa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revised draft to the public ments, which mainly aimed at the highway toll period as well as the system to adjust, the highway will be postponed or permanent, which makes the highwa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Key words : Expressway << Toll Highway Management Ordinance > Unified management Charge period 1 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研究一、背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颁布交通运输部 7月 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 简称《条例》修订稿), 并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修订稿主要针对收费期限和统借统还制度进行了调整。二、高速公路收费行为合法、合理、合适性判断针对最近发布的《条例》修订稿的规定内容, 本文将从对高速公路收费的合理、合法、合适性判断切入,分析高速公路收费存在的问题。(一)收费是否合法——《修订稿》是否符合《公路法》 1 、能不能收费公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 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 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简而言之, 就是“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可以进行收费。而《修订稿》第十四条则规定:“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 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 与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公路中处于偿债期的高速公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 统一收费。”第十四条同时要求:“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 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也就是说, 《修订稿》中实际上对允许收费的公路的性质进行了改动,增加了高速公路偿债到期后的养管性收费, 违背了《公路法》对允许收费的公路的性质定义。 2 、收费形式合不合法此次《条例》修订稿最引人争议的就是收费期限的调整以及统借统还制度的调整。首先针对收费期限进行讨论。根据 2005 年颁布的《公路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 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是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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