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残疾儿童特殊教育问题研究东营市第一中学李静【摘要】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手段,残疾儿童的教育不仅能提高残疾儿童的素质,还能使残疾儿童更好地克服自身障碍,走向社会,实现人生价值。残疾儿童教育的发展是教育发展、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和窗口,残疾儿童的教育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残联维权部联合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于2009年10月-2009年12月在广东省广州市和山东省的东营市开展的残疾儿童现状与需求的抽样调查数据,对东营市残疾儿童的教育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提高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水平的对策及建议。【关键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特殊教育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特殊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之中,把特殊教育作为八大教育发展任务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提供了良好发展的机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是《纲要》的创新和亮点之处。近年来,东营市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残疾人受教育状况越来越成为衡量教育公平实现程度的重要方面和内容,不仅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数量显著增加,残疾学生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也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一、东营市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现状1994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规范了国内残疾儿童教育机构体系,国内开始初步形成了一系列的、由早期干预到小学、中学以及高等教育的残疾儿童教育机构体系。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目前东营市已经基本构建了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在内的残疾儿童教育体系,形成了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残联、民政、卫生等多个相关部门协调运作的残疾儿童教育管理体系。如下图:东营市残疾儿童教育体系结构图注:图中:A部分表示特殊教育;B部分表示普通教育;C部分阴影表示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交叉部分;向上的箭头表示可以向此方向前进。如图所示,当前东营市残疾儿童教育体系是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在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学习,一是参加特殊学校接受特殊教育,二是在普通幼儿园中上特殊班。随着残疾儿童年龄的增长,这部分儿童被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接受国家正规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途径有三种,一是在特殊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在普通学校的特殊班接受义务教育,三是跟班就读。(一)学前教育体系图中最下层是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阶段,一般是指对3岁到6、7岁残疾儿童进行补偿性教育。主要实施保育、康复和教育相结合,担负促使残疾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准备进入小学的任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的规定,我国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主要通过下列机构实施:(1)普通幼儿教育机构;(2)残疾儿童福利机构;(3)残疾儿童康复机构;(4)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同时,《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残疾儿童家庭应当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这类机构多为1年制,主要为入学做准备。在进入上述机构之前的1-3岁的残疾幼儿多由家庭、社区和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必要的早期康复和训练。(二)义务教育体系义务教育体系主要面向学龄的残疾儿童和少年,一般从6、7岁开始,按照国家法令进行九年的义务教育。这类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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