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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案例.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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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青藤法商培训中心电话:62214**********士辅导民法学强化资料第一部分案例分析第三章公民(自然人),1994年2月15日外出联系业务未归,直至1999年仍无音讯。.因王林是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瓷器厂按月将王林的工资发给其妻子沈平,逢年过节还专门送钱和物品表示慰问。到了1999年12月底,瓷器厂领导认为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准备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王林死亡,给其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从而结束目前这种不正常状态。王林的父母认为不应当申请宣告王林死亡,应当先申请宣告失踪。瓷器厂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申请,遂向法院递交了宣告王林死亡的申请书。法院驳回了瓷器厂的申请。2000年1月份,王林的妻子沈平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林死亡。法院于2001年3月12日作出判决宣告王林死亡,把王林的财产分给了其妻子沈平、女儿王欣和他的父母。沈平不久便嫁给了本单位的一名司机,不料刚结婚半个月,该司机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沈平由于过度劳累和悲伤也得了重病,长期卧床。沈平认为自己无力抚养女儿,便将其送与他人收养。2001年6月中旬,王林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他出差到外地,偶遇一儿时朋友,受朋友怂恿,拿随身携带的公款与此朋友合伙做起了买卖。不料头笔买卖便赔了,王林无脸回家,在外晃荡了几年,因思家心切便回来了。王林回家后得知一切,便诉至法院,要求与沈平复婚,主张女儿的收养无效,返还其全部财产。问:该案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法院如何处理?,其丈夫何某不同意,于是,二人签订一份协议。约定李丽开办商店,责任自负,双方收入各自归个人支配。李丽辞职后向他人借了5万元,租借房屋、申办营业执照,自行营业。何某从不过问店内事务。李丽的商店开始经营不错,所得收入虽未与何某的合在一起,但也经常购买家庭生活用品。1995年后,李丽在几次交易中损失严重,欠下他人债务8万元,李丽将全部货物处理仍不足以还债。债权人王某便向法院起诉,称李丽的丈夫在银行里有存款,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以清偿其4万元债务。经查,李丽的丈夫确实有存款5万元。问:能强制执行何某的财产来清偿李丽的债务吗?为什么?、乙、丙三人达成一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2万元开饭馆,盈余亏损均分。饭馆装修时与宏达装饰公司签订合同,所欠装修款在饭馆开张后一年内归还。1996年7月18日饭馆开张营业,经营半年后一直未盈利。由于甲和其他合伙人的意见不一致,便提出退伙,乙、丙不同意。甲于1997年2月底提走其出资2万元自行退出。乙、丙重新制定了饭馆的经营策略,为招揽顾客,招聘了四川名厨,推出了四川火锅系列,但苦于资金不足,又向张三借款2万元,约定于1998年1月1日还款。张三虽同意借款,但提出一个条件:若饭馆盈利,除了还本息之外还应将所得利润分与其一份;若不盈利,乙、丙届时还本付息。经营到年底,饭馆不仅没有盈利,还亏损了1万元。1998年2月1日,宏达公司向乙、丙索要欠款,张三也起诉要求乙、丙还本付息。法院把两案合并审理。问:此案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乙、丙订立协议约定:三人各出资1万元共同购买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共同管理,按出资比例分利和承担亏损。三人依约出资买下一台卡车,由甲驾驶,乙、丙负责装卸货物,长期为宏安公司运输货物。某日,甲、乙、丙三人饮酒吃饭后继续运送货物。途中因甲操作失当发生车祸,致使卡车毁坏,所北京长青藤法商培训中心电话:62214105622153796万元的货物全部损坏。宏安公司向三人索赔时,乙、丙称此车祸是甲不慎驾驶所致,发生的损失应由甲全部承担责任;甲辩称该车是三人共同购置,车祸引起损失应由三人共同承担,故不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宏安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试分析:(1)甲、乙、丙三人系何种法律关系?理由是什么?(2)宏安公司遭受的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根据何在?,万海昌、邢智宾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网络技术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万海昌出资6万元,邢智宾向朋友齐明礼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1998年1月,只剩下1万元存款,而负债确高达6万元,其中向个体户蔡锦肃借款4万地,向某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元。网络公司因此宣告破产,网络公司破产后,齐明礼、蔡锦肃都找到万海昌、邢智宾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万海昌、邢智宾提出其所开办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账面所剩的1万元资金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齐明礼等人不同意,便向人民法院起诉。问:法院对此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数量为50台,总价款10万元,缝纫机由缝纫机厂用火车托运到纺织服装总厂。合同签订后不久,缝纫机厂就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纺织服装厂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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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