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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与琼瑶侵权之争理论探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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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zhigong falv tiandi-68-2016 年第 10 期职工法律天地于正与琼瑶侵权之争理论探析朱晓雪(264005 烟台大学法学院 山东烟台)摘要: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一案现已公布审判结果,这一案件主要争议的焦点——于正所创作的《宫锁连城》是否抄袭《梅花烙》——在法律层面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作品的思想表达界限问题。思想表达二分法一直是著作权法上保护作品范围的重要标准,但在实践中思想与表达往往很难区分,涉及到是否具有独创性、两部作品是否具有同一来源、公有领域的表达是否一律不保护等,需要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判断是否侵权的问题上可以借鉴美国的“三步认定法”。关键词:与表达;接触;实质性相似;三步认定法2014 年4 月15 日,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公布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举报于正《宫锁连城》抄袭其作品《梅花烙》,称《梅花烙》的所有剧情和桥段均被《宫锁连城》盗用,并且在其微博中大致比对《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的主要情节。著作权法中判断侵权的公式为“表达相似+接触= 侵权”,但是在实际的案件中却并非是两个条件的简单相加得出结果,需要深入的划分表达与思想的界限问题,本文就从这条公式入手来分析于正是否侵犯琼瑶的著作权。(本文中只讨论剧本《梅花烙》与剧本《宫锁连城》)一、思想表达二分法1. 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思想(idea)是指“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是不能由任何人控制的、处于公有领域的东西。表达(expression)是指用于表述智力活动的词语。从人类进化史上来看,人类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是因为人类在智人阶段产生了“想象”。这种“想象”为人类提供了一种抽象思维方式,称之为思想。远古的人,会将日常生活中的“思想”具体的反映在所栖居的洞穴岩壁上——最早的石刻壁画。这就是远古人的一种“表达”。若是将“思想”纳入保护的范围,那么必将会限制人类的思想发展,产生思想的垄断。表达是由思想进化而来,思想是表达的抽象核心。作品中的“思想”是通过文字表达出来,这种文字的“表达”构成了作品的内容。从他人的小说中直接取出对话,放到自己的剧本中,固然构成侵权;根据他人小说的已有情节,自己在剧本中创作对话,也构成侵权。2. 表达的公有领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和表达的公有领域,作品如果因超过保护期等原因进入了公有领域,则成为人皆得而免费用之的公共财产,不能再为任何人所垄断。3. 作品是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著作权法不仅要求作品是思想的表达,而且要求作品的表达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要求作品须为作者独立创作,虽然独创性对作品的创作水平并无要求,但作者只有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其作品才有独创性。二、抄袭的认定1. 根据我国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对抄袭行为的认定[4](1)抄袭行为,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2)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2. 美国侵权三步认定法美国的司法审判对版权侵权的判定采用“三步认定法”,这一方法操作性较强,值得我们在本案中予以借鉴。(1)第一步是“抽象法”,即首先将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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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