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亟需抚养和教化的,假如被告不能
供应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问: 由亲属参加民事纠纷的调解代当事人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除配偶代签的赔偿协议构成表见代理以外,其它亲属代签的不构成表见代理。
问: 指责性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的认定:
要看该新闻报道批判基于的事实是否真实;评判观点是否恰当;是否披露个人隐私,从而导致特定受害人名誉权受损的事实。
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时如何适用法律?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受到损害,雇主应当担当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恳求第三人担当赔偿责任,也可以恳求雇主担当赔偿责任;雇主担当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问: 第三人介入侵权情形下平安保障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从事住宿、餐饮、消遣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负有平安保障义务。在经营场所内,因第三人介入侵权导致损害结果
发生的,有过错的经营者应当担当补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经营者应当担当补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该第三人追偿。 问:侵权事实存在,但侵权造成的损害数额大小无法确定或者难以确定的,应如何处理?
法官可以结合一些间接证据和其它事实,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阅历,进行自由心证,适当确定赔偿数额。但这一规则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于合同纠纷等其它民事案件。 问: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该权利不是形成权,只是优先缔约的权利,而不是保证买到的权利。承租人不能干脆主见依据第三人购买房屋的条件取得房屋,只能恳求确认全部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问:未经全部人同意的出租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该出租合同有效,因为出租是负担行为,不是处分行为,无需全部人同意,但全部人有权恳求承租人返还出租物,承租人的损失,由出租人担当违约责任。
问:交房、办证、与诉讼时效:
实际交房,属于债权,2年诉讼时效,具备交房条件的,时效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起算;不具备交房条件的,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房条件起算。过户,假如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占有,买受人恳求办理过户手续属于物权性质,无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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