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重要声明及提示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投资提示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六、债券基本要素(一)债券名称: 2009 年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09杭城投债”,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代码 751993 , 简称“ 09杭城投”)。(二)发行总额: 22亿元人民币。(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 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年票面年利率为 % (该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 确定, 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 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 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0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不超过 21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合计不超过 22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分为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两部分,其中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不超过 1亿元,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不超过 5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交易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额度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额度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一次性全部回拨至通过承销 3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五)发行范围及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投资者须持有在中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并须在开户证券营业部存有足额保证金。(六)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八)回购交易安排: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期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目录释义·················································································································· 5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6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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