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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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宜加绝缘导管保
器组应采用多路交叉配线;塔钟的直流馈电线、信号线和控制线不应与广播馈送线同管敷设。
17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
6设备选择、线路敷设及机房
,应采用穿金属导管(槽)保护,不宜明敷设。
、数据电缆,应采取穿金属导管(槽)保护,金属导管(槽)应可靠接地。
20通信网络系统
:
1多层建筑物中竖向垂直主干管道,宜采用墙暗管敷设方式,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通信线缆竖井敷设方式;
2高层建筑物宜采用通信线缆竖井与暗管敷设相结合的方式;
3建筑物通信线缆与其他弱电设备共用竖井或弱电间时,其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第23章的有关规定;
4公共建筑物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通信线缆竖井、线缆桥架、楼板预留孔和线缆预埋金属管群;
5当采用通信线缆竖井敷设方式时,、数据以及光缆等通信线缆不应与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等管道共用同一竖井;
6通信线缆竖井的各层楼板上,应预留孔洞或预埋外径不小于76mmi勺金属管群或套管;孔晅或金属管群在通信线缆敷设完毕后,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作防火封堵;
7配线箱(分线箱)及通信线缆竖井,宜设置在建筑物通信业务相对集中,且通信配管便于敷设的地方;配线箱(分线箱)不宜设置在楼梯踏步边的侧墙上;
8当采用有源通信配线箱(有源分线箱)时,宜在箱右下角设置1只220V单相交流带保护接地的电源插座;
9暗装通信配线箱(分线箱),〜;明装通彳S配线箱(分线箱),〜,—,在地下层、首层和潮湿场所宜采用壁厚不小于2mm勺金属导管,在其他楼层、墙和干燥场所敷设时,;穿放电缆时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宜为50%〜60%,弯曲管的管径利用率宜为40%—50%;
11建筑物用户线的保护导管宜采用管径25mmS以下的管材,在地下室、底层和潮湿场所敷设时宜采用壁厚大于2mm^S导管;在其他楼层、墙和干燥场所敷设时,;穿放对绞用户线的导管截面利用率宜为20%〜25%,穿放多对用户线或4对对绞电缆的导管截面利用率宜为25%—30%;
12建筑物敷设的通信配线电缆或用户线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不宜与其他线缆混合布放,其布放线缆的总截面利用率宜为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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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筑物暗管敷设不应穿越非通信类设备的基础;
15建筑物暗导管在必须穿越的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16建筑物通信插座、过路盒,宜采用暗装方式,~,〜;当进行无障碍设计时,〜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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