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前海已明确四项税收优惠政策,既:
注册在深圳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目前,前海已明确四项税收优惠政策,既:
注册在深圳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另外《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暂行办法》(下称《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优惠类产业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且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
-------- 陈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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