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合作社选举办法(定)
- 2 -
村村民合作社选举办法
(2017年10月 日 村第八届村民代表会上通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村民合作社选举办法(定)
- 2 -
村村民合作社选举办法
(2017年10月 日 村第八届村民代表会上通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本村村民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社管会)和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为社监会)成员职数。本村设社管会成员5名,其中:社长1名,副社长1名,成员2名;设社监会成员3名,其中: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理事1名,任期均为三年。社管会成员可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实行交叉兼职。社监会成员可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相一致,社管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本社财务人员不得作为社监会成员候选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党组织成员除外。
二、社管会、社监会实行差额选举,由社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社管会和社监会差额人数均为1名。社管会选举产生后,其成员分工由社管会会议确定,社长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其他成员担任副社长、委员。社监会成员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一般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监事长。
本村民合作社社管会及社监会的选举日为2017年10月31日。
三、本村年满18周岁的公民,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均可成为村民合作社社员。
四、本村社员代表 名,其中, 村民小组 名,
村民小组 名, 村民小组 名, 村民小组 名,
本村社员代表提倡与第八届村民代表交叉任职。
- 3 -
- 4 -
额选举,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必须过已投选票总数的一半。
(6)投票选举设立写票处。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无法辨认、不按规定填写、标有明显记号的选票无效;对无法确认是否有效的选票,工作人员应将选票交村民合作社领导小组在计票前研究确定。必须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7)选举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二名,由村民合作社选举委员会提名,提请社员代表大会通过。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1)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确定社监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
(2)提名候选人。结合召开社员代表会,通过给社员代表发放、回收候选人提名表,开展对村社监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每一位社员代表提名的候选
村民合作社选举办法(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