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领导班子选人用人工作报告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 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选人用人。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桂组通字〔 2016 〕 40号) 精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 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自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 在机构组建之初, 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 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 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 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 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 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 履行程序, 遵守规定, 严明纪律, 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 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 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二、主要做法(一) 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 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 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 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 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 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 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 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 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二)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结合我办机构新组建成立的实际, 办党组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 我办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 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 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 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 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 选准用好人。(三) 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 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 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 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 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 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 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 3名, 副科及干部 2名, 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 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集体研究决定, 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 执行标准不走样, 履行程序不变通, 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 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 做到人岗相适, 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 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 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 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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