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执行请求申请书[精选五篇]
第一篇:增加执行请求申请书增加执行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诚信润达贸易
住所:XX省XX县区华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左忠斌总经理
被申请人:北京利扬太期间所发生的。那么理应由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共同承担清偿。否则,将构成被告对原告的侵权责任。这也无疑是增加了
原告的负担。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的规定,特向法院申请增加前列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合并审理。
第三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男,1958年8月24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区人,农民工,住XX省XX县区嘉明镇团山堡村八组10号。
法定代理人:黄文先,系原告之妻,联系 :18244**3278。
被申请人(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
法定代表人。黄云彬,131988**666。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诉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请求人;郭绍良
法定代理人:黄文先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贺永德
二○一二年九月九日
第四篇: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XX县区人民法院:
我诉崔东升及河南大田工程技术借款纠纷一案,原诉讼请求利息为45万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2月28日,以后另计),请准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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