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律优秀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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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律
【教学目标】
知道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白同违法犯
知识目标罪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济的做法。
(2)王某可以与李某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或者向派出所报案等。
活动三:诉讼维权最权威(学生阅读教材中“探究与分享”)。
思考:小峰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你了解这种维权方式吗?
教师讲述:小峰通过诉讼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总结:什么是诉讼?
1.含义: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
2.特点: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3.使用情况: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
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目标导学二:有勇有谋,应对违法犯罪。
(二)有勇有谋。
活动四:见义勇为是责任(展示材料)。
小周是小区保安。一天,他为抓抢劫犯罪嫌疑人,被摩托车撞伤,他忍住剧痛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将其交给民警。因此,他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观点一:小周的做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观点二:如果他在与歹徒搏斗时把歹徒撞伤了,他就不会获得光荣称号了。
思考与讨论:请你对这两个观点发表看法。
教师讲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小周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小周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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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五:智勇双全斗歹徒(展示材料)。
材料一:在武汉,有一个10岁女孩被3名歹徒劫持后,利用歹徒吃夜宵之机,趁歹徒不备,一面向饭店老板暗指3名歹徒,一面表情痛苦地用双手卡自己的脖子,老板明白后立即设法报警,几分钟后,3名歹徒被民警抓获。
材料二:3月14日当晚7点20分左右,15岁的小张用手机打着电话,沿和平路旁边一条小巷子往虎门巷华谊苑小区里面走,全然没有注意到一名男子尾随而来。走到巷道一黑暗处时,尾随而来的男子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将其抵住,让其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小张将手机和钱包递给了对方。看到钱包里总共只有7元零钱,持刀男子心有不甘,继续挟持着小张往小区里面走。
快到小区入口的值班岗亭时,看到里面有2名保安正在值班,小张对持刀男子说:“我有个包裹在岗亭里,要去取一下。”觉得顺便再劫个包裹也不枉此行,持刀男子放开了小张,让
他走进了岗亭,自己站在不远处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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