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性本善及恶自何来.doc1 论人性本善及恶自何来【摘要】朱子的人性论建诸其“理气”统一本体论基础上。人的本性是现实人性的本体、根据,也是至善的代名词。现实人性即气质之性, 是至善的天理落实到人的身心之中,为人的物质需求、生理欲望所遮蔽、所挟裹的实际存在状态。恶是违理悖性,是善的“过”或“不及”;恶非本体论的范畴, 而是实践论的范畴; 人欲本身不是恶, 但肆情纵欲、逐利忘义就是恶。【关键词】理气人性善恶【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朱子的人性论建诸其“理气”统一本体论基础上。本文立足于朱子“理气”统一本体论基础, 肯定理学“人性本善”这一命题, 探讨人的本性何以为善, 现实的恶所自何来, 并为实现至善人性向现实人生的转化提供一些哲学依据。性与人性的本体论探源朱子的人性论建诸其“理气”统一本体论基础上。本体意义的“理”落实于人身、寓存在人心,就是人的本性或天地之性,这是至善无恶的; 但是, 作为“理气”统一体的人, 又因所禀“气”的清浊精粗不同, 现实的人性或气质之性便可为善或不善。所以, 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朱子人性论,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他的“理气”本体论。在朱子学理中,世界的本体不是单独的“理”,也不是单独的“气”, 2 而是“理气”的统一体。他说:“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 形而下之器也, 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 必禀此理, 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其性其形,虽不外乎一身,然其道器之间,分际甚明,不可乱也。……天地之间所谓命者,理也,非气也。所谓人受以生,所谓动作威仪之则者,性也,非形也。……其曰天地之德者,理也。其曰阴阳之交鬼神之会者, 气也。……《诗》曰:‘天生蒸民, 有物有则。’周子曰:‘无极之真, 二五之精, 妙合而凝。’所谓真者, 理也; 所谓精者, 气也; 所谓则者, 性也; 所谓物者, 气也。”①这两个“必禀”, 强调了“理气”的统一是世界万物的本原,同时也肯定了性的本原是理而不是气。概括而言, 朱子的理可分为三个基本层次: 第一, 作为本体论意义的理―生物之理,即上文所引“生物之本也”。第二,作为宇宙论意义的理―具物之理, 指决定一事物为该事物, 保持其存在、发展和变化的内在本质或叫做“性”, 即上文所引“然后有性”。第三, 维系社会、人生存在和发展的理―“则”,包括维系社会存在、和谐、发展的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礼仪制度等各种规则。理的这三个层次内涵是我们理解人性本善的哲学基础。与理相对应, 朱子的气也可以分为三个基本层次。第一, 作为本体论意义的气, 即与理共同构成世界本体进而形成世界万物的气, 即上文中的“二五”―阴阳五行,它与作为本体的理一道,化生天地万物。第二,作为宇宙论意义的气,就是已经形成并标志世界万物存在和发展变化的气, 即与性相对而言的万事万物的形质、形体。冯友兰说:“理即如希腊哲学中所说之形式( Form ), 气即如希腊哲学所说之材质( Matter )也。”②此 3 论尽管与朱子的理气论有区别,但把气理解为“材质”还是有道理的。第三, 作为社会存在意义的气, 指维系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变化的各种事物、事务以及实践活动。此即朱子所谓的“器”、“物”、“事”之范畴。朱子说: “所以有此物,便是有此气。……不说气只说物者,言物则气与理皆在其中。”③又说:“物犹事也”④。气的这三个方面的内涵是理解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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